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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足球領域,純潔的競爭環境只能來自商業與權力互相隔離的制度安排:讓商業的歸商業,讓權力的歸權力
北京國安引爆中超危機,一方是國安的強硬,一方是足協的尷尬,兩者對峙數周后,人們也許終于看到了中國足球走向根本性制度革命的一絲曙光。10月17日晚,大連實德的掌門人徐明搶在次日的中超委員會會議之前公布了13份文件。
這些文件是重建中超的綱領性文件,它要求政企分開,中國足協將聯賽產權歸還給聯賽的各俱樂部,包括聯賽所有權、聯賽管理權、聯賽經營權、聯賽監督權。
在足球號稱職業化已經十幾年后,中國的足球事業卻仍然姓“官”。能夠證明這一點的,就是《中國足球協會章程》,該章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中國足球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足球運動的單位和個人自愿結成的惟一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多么奇怪的一件事情,一個“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卻竟然能夠在自己的章程中宣稱自己是“惟一的全國性的”,是從事足球運動的壟斷性團體。
根據常識,只有政府擁有設定壟斷的特權。因此,除非中國足球協會自認為、并且被政府承認可以行使行政性權力,否則,一個普通的社會團體法人恐怕是無法這樣定位自己的角色的。
《中國足球協會章程》第二條第二款又規定,中國足球協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的業務指導”,仿佛它真的是一個普通的社團法人。不過,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中國足球協會和直屬于國家體育總局的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其實就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根據慣例,中國足球協會的官員,是由體育總局任命的,他們屬于名符其實的行政性“官員”。
就是這樣一個具有充分行政色彩的機構,十幾年來卻管理、實際上是直接經營著純粹商業性的足球聯賽。中國足球界的種種怪象、亂象,大多與這種扭曲的制度框架本身有直接因果關系。
足球聯賽商業化的方向是完全正確的。足球說到底不過是一種游戲、消遣項目,國家沒有必要花費金錢養活足球運動員。事實上,足球俱樂部完全可以依靠市場運作活得很好。盡管國有企業卷入足球聯賽,曾經把國有企業財務軟約束、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等痼疾帶入足球圈中。不過,大體說來,俱樂部層面上已經能夠按照市場邏輯運作。
然而,多年來,足球協會卻利用自己的壟斷性權力控制聯賽。足球協會既是聯賽的組織者、經營者,又是管制者,游戲怎么個玩法,完全是自己說了算。一旦行政性權力卷入純粹的商業活動中,當然會把足球聯賽搞得烏煙瘴氣,不管它叫甲A,還是叫中超。
從俱樂部方面看,商業邏輯被權力扭曲,各個俱樂部爭相玩弄邪門歪道;從足協角度看,其管制性權力的公正性也被利潤法則腐蝕而幾乎完全喪失公信力。于是,聯賽最終走向瀕臨崩盤的局面。
足球聯賽的游戲要想繼續玩下去,必須來一場制度革命。
有消息說,國家體育總局將在今年年底對足球、籃球和排球三大球的管理機構作出重大調整,中國足球協會也即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籃球管理中心和排球管理中心都將從國家體育總局的42個直屬機構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民間組織。
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僅此是不夠的。中國足球協會確實應當變成獨立的民間組織,但假如它成為民間組織,就不應當再自封為“惟一的全國性的”,也不應當再具有行政性權力;退一步說,即使它仍然是“惟一的全國性的”,也不應當自己直接充當聯賽實際上的主辦者。一個標榜為“非營利性”的組織,不應當摻和聯賽這樣的純商業性活動。它的恰當責任是從事與足球相關的一切非商業性活動,這是由它的章程規定的,它的性質決定的。
商業性活動則應當留給各俱樂部自己去做。假如人們承認足球聯賽是一個純粹商業性活動,那么,就讓那些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俱樂部自己按照商業法則玩真正的商業游戲,讓各俱樂部自行成立真正的職業大聯盟,是賺是賠,自己吆喝去。目前大連實德的徐明已經提出了相當具體的方案。
對于這些方案是否可行,外人無由置喙。重要的是重新安排足球管理、經營的制度框架。國家體育決策層應當認真考慮,在足球領域,如何厘定權力與市場的界限,如何定位中國足球協會的角色。就跟一般商品與服務市場一樣,純潔的競爭環境只能來自商業與權力互相隔離的制度安排:讓商業的歸商業,讓權力的歸權力。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足球協會和體育管理當局似乎不愿面對這樣的革命性改革方案。足球協會牽涉到巨大利益,自我革新的可能性自然很小。另一方面,就像其它領域一樣,特殊利益集團可以要挾主管部門,體育管理當局恐怕很難明智地思考足球制度改革的可能性。足球亂局仍將持續一段時間。那么,我們何時才能看到一個權力與商業互相分離、而以法治來調節的足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