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二日電(記者齊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起舉行,廣受矚目的物權法草案再次提請審議,草案完善了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
二00二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民法草案分為九編,共一千二百余條。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民法涉及面廣、內容復雜,一并研究修改歷時較長,以分編審議通過為宜,當前應抓緊制定物權法。由于物權法草案已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因此提請本次常委會再次審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康生表示,物權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而所有權則是物權的基礎,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都是由所有權產生的。草案對所有權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對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作出了完善。
草案規定,私人對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享有所有權,國家保護私人投資以及因投資獲得的收益等。涉及保護私人財產的具體條款則包括:私人對其合法取得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國家保護私人儲蓄;國家保護私人投資及其收益;國家保護私人財產的繼承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投入到企業的,由出資人按照出資額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等等。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百姓擁有的私人財產普遍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別是越來越多的人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中共十六大報告特別講到: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而年初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也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