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9日電 煤炭是山西人的命根子,然而,這些寶貴的“黑金”如今卻正遭受外來非法煤礦的掠奪。保守估計,山西省由此每年損失煤炭近2000萬噸,價值30多億元。
不完全統計,目前外省、外商企業共在山西開辦19座煤礦。據山西商報報道,除山東魯能集團開辦的河曲縣上榆煤礦外,其余均未履行法定審批程序。這些非法煤礦雖多為中小煤礦,但總的開采能力驚人。一位業內人士測算,以平均年產100萬噸計算,18座非法煤礦的年開采能力達到1800萬噸,以煤炭現在的平均價每噸170元計算,山西每年由此損失30多億元。
根據《礦產資源法》和山西省制定的有關條例,煤礦實行轉包、租賃、托管、聯營等,均需省一級主管部門甚至省政府批準。但有的地方政府和企業往往擅自作主,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以引資、承包、托管、改制、聯營等方式,與外省、外商企業簽訂煤礦聯營、租賃、收購協議,轉讓煤炭資源和礦業產權。這一現象在山西各市均有存在。
山西省人大財經委一位負責人透露,18座非法煤礦僅僅是查實的,實際數量遠不止這些。他們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這些非法煤礦手段極其隱蔽,有的煤礦對外法人仍是原礦主,但經營權已暗中移交,不深入調查,很難發現其違法經營事實。
據煤炭工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述問題造成的后果首先是大量國有資產流失。那些外來承包人急功近利,濫采亂挖,對煤炭資源實行掠奪性開采。絕大部分非法煤礦回采率極低,嚴重浪費了煤炭資源。同時,由于缺乏有效監管,這些非法煤礦在生產過程中對地質、環境肆意破壞,造成地下采空和水資源漏空,對自然環境也造成了極大破壞。(李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