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出《公開信》的背景及目的
客觀地說,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開展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中國足球的發展,成為體育改革的標志。可是在計劃體制的長期主導下,當前中國足球已經出現了相當困難的局面,中超聯賽面臨崩盤的境地。主要表現在:中超聯賽的組織機構復雜,管理機制混亂,聯賽水平日趨低劣,比賽公信度降至極點;運營機制不成熟導致聯賽環境極其惡劣,經營業績每況愈下,持續低迷的上座率嚴重打擊了足球投資者的信心,導致實力資本紛紛離場;財務不透明、不公開,相關各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足協的管理職能也并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等等。這些問題致使廣大職業俱樂部投資者、足球產業贊助商以及廣大球迷的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而原本屬于俱樂部的各項合法權利被中國足協長期占有。中國足球改革勢在必行。
在國足兵敗科威特、中超聯賽面臨崩盤危險的關鍵時刻,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這些危機不是一兩場比賽的問題,而是一系列問題長時間積累而爆發出來的必然結果;我們也深刻地認識到,作為中超聯賽的主體,各俱樂部長期放棄了攸關俱樂部的切身利益和中國足球最根本利益的主導權利,導致中國足球長期在不正常的情況下運行,職業聯賽長期在畸形的軌道上徘徊不前;我們也深刻地認識,近日國足兵敗科威特所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和國安罷賽事件所暴露出來的各種矛盾同時也給中國足球的改革帶來了契機。
我們應該針對上述系列問題進行深刻的檢討、反省和反思,本著實事求是、尊重足球規律、尊重市場規律、尊重法律、尊重規則的基本原則,積極應對目前中國足球面臨的嚴峻形勢和困難局面,為了拯救中國足球,打造健康的、市場化的職業聯賽,促進中國足球的健康發展,在事關足球俱樂部切身利益和中國足球發展前途的關鍵時刻,我們以向中國足協負責,對中國足球事業負責的態度,發出了《致中國足球協會的公開信》。
二、改革中國足球的基本要求
1、重新對中國足球協會的管理職能進行定位。中國足協應當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章程》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行使其應當履行的職責,取消其事實上的經營職能。
中國足球協會章程第六條規定,中國足協的職責是全面負責本運動項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運動項目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會員協會工作;管理本運動項目的各級國家隊;負責和指導本運動項目俱樂部建設和后備人才培養;制定并組織實施本運動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競賽計劃、規劃和裁判法,負責本運動項目各類全國競賽的管理;負責組織教練員、裁判員和會員協會、俱樂部有關人員培訓;組織本運動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和科學技術攻關,探索訓練規律,提高科學訓練水平;制定足球場地標準,指導足球場地建設和足球器材的研究、開發,提高全國足球場地和器材水平;開展國際及地區間的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本運動項目的對外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積極開展與本運動項目有關的活動和咨詢服務,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搞好本會自身建設,廣泛聯系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土,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事實上,中國足協的工作已經遠遠超出了上述規定之范疇,全面主導著職業聯賽的管理、經營和監督工作,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對俱樂部的各項權益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使職業聯賽陷入管理混亂、水平日趨低劣、公信度極差、經營業績每況愈下、上座率持續低迷的困境,足球投資者信心受到重創,而足協的管理職能也并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
比如,聯賽管理機構的財務狀況不透明就很是問題。依據甲A聯賽及中超聯賽的章程之規定,我們要求中國足協向各足球俱樂部公布歷年的財務狀況。立即成立由各足球俱樂部和中國足協有關人員組成的審計小組,對職業聯賽11年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報告上報中超委員會,向各會員單位通報。2004年10月31日之前公布2004年的財務情況;11月30日之前公布2000—2003年的財務情況;2005年1月31日之前公布1994—1999年的財務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中國足協應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章程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的工作,而將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還給俱樂部,做到行企分開,讓俱樂部真正成為足球產業的主體,全面搞活足球產業,進而打好中國足球的市場基礎,從而從根本上全面提高中國足球水平,使之在健康的軌道上發展。
2、取消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委員會,確立足球俱樂部的產權地位,使其擁有對職業聯賽的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
產權不清是目前中國足球聯賽組織管理水平低下,競技水平下降,球市滑坡,商業開發陷入困境,甚至國家隊成績差強人意的最根本原因。產權不清直接導致職業足球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間的異位,形成了管理者強行替代所有者經營的局面,投資者的各項基本權利得不到起碼的尊重和保障。這直接導致足球投資者改變投資策略,把本應作為長期事業的規劃轉變為短期行為,形成惡性循環,最終導致足球環境惡化至崩潰的邊緣。
眾所周知,足球是在所有的體育項目中公眾參與率最高的一項,因此也是其在世界上很快就為諸多實力資本所追逐,并迅速進入產業化運作階段的原因。世界足球強國的經驗以及在亞洲迅速崛起的韓國、日本的經驗均表明,成熟的、市場化的職業聯賽反過來又強有力地促進了本國足球水平的發展。而保持職業聯賽的活力的根本途徑就是使職業足球俱樂部成為聯賽的主體。一如企業要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一樣。只有俱樂部真正成為聯賽的主體,可以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投資和經營,可以真正把握聯賽本身所具有的價值,維護聯賽的總體利益和各俱樂部的切身利益,才能保證聯賽的吸引力和活力。事實上如NBA、英超與J-LEAGUE等所有的體育職業聯賽的產權都屬于職業聯賽的參與俱樂部。
因此,將聯賽產權歸還給俱樂部,確保所有者的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成立由各俱樂部發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足球職業聯盟公司是解決目前中國足球所面臨困境的根本途徑。
3、成立中國足球職業俱樂部聯盟有限公司(簡稱中足聯),進行產業化、市場化運作,全面開發足球產業,進而推動中國足球事業的發展和全面提升中國足球水平。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成立中國足球職業俱樂部聯盟有限公司,將聯賽產權、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歸還給各參與俱樂部,對職業聯賽進行集體決策和經營管理。并對現有的中超聯賽管理組織機構——中超聯賽委員會的章程按照公司法原則進行調整和修改,將其轉化成中足聯公司的公司章程。嚴格按照公司章程構建企業組織架構,開展聯賽組織和經營工作。我們要求立即由各俱樂部作為發起人成立中足聯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成立中足聯公司,為下一個賽季做好準備。今年10月31日前由主要發起單位組成中足聯公司籌備委員會;11月30日前完成公司可行性報告,征集股東、資本金到位、草擬章程、招聘人員、設立組織機構,完成工商注冊;2005年1月31日前,完成中超聯賽的全部準備工作。同時,為保證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連續性,本年度后期的聯賽仍由現有的中超聯賽委員會組織,并按照既定的賽程和有關規程完成本賽季的比賽,記錄比賽成績。
我們堅信,在中國足協的領導下,經過擴大開放、深化改革,中國足球必將迎來光明和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