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6日電 新華網今天發表文章稱,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還存在四個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文章說,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歸結起來,一個是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一個是不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具體說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比如,黨內民主制度不夠健全,特別是保證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的具體制度尚不完善,地方黨委權力過分集中于常委會,常委會的權力又過分集中于黨委書記。黨內民主形式比較單一,缺乏反映黨員意志的有效渠道和途徑。
二是一些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素質不高、能力不強。有的不注重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正確認識和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不強;有的不會按市場經濟規律和科學規律辦事,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不強;有的對各種社會矛盾、利益關系缺乏系統的把握,應對各種復雜局面的能力不強;有的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強。
三是一些地方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還比較薄弱,一些黨員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面對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面對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不少基層黨組織在組織設置、工作內容、活動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著許多不適應,凝聚力、戰斗力不強。
四是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還比較嚴重。近年來,新經濟領域、資金高密集領域、壟斷性行業中的大案要案以及侵吞國有資產案件頻繁發生,作案手段趨向隱蔽化和高智能化,案件的復雜程度和查處難度明顯增大。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干部貪污受賄、徇私枉法、買官賣官、以權謀私等問題還比較突出,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
文章指出,這些問題,不但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威信,而且已經和正在影響黨的執政成效、削弱黨的執政基礎。《決定》鮮明地指出這種種“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就是要提醒全黨同志增強對新的歷史方位和執政使命的適應力,增強對各種消極腐敗因素的免疫力。總起來說,就是要引導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從關系社會主義事業興衰成敗、關系中華民族前途命運、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