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6日電(周兆軍)教育部日前出臺《關于在職業學校逐步推行學分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職業學校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積極推動體制創新、制度創新,不斷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逐步推行學分制。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意見》的出臺是為了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實施《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創新工程”,促進職業教育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辦學,增強職業教育的靈活性、針對性和開放性。
《意見》提出,職業學校推行學分制將實行分類指導的原則,在經濟、教育發達地區和中心城市全面推行學分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區域內職業學校之間的學分互認機制;在經濟、教育欠發達地區要積極推進職業學校開展學分制試點工作,為逐步推行學分制創造條件;結合教育部等六部門提出的“職業院校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計劃”的實施,推動承擔培養培訓任務的職業學校實行學分制;結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的實施,推動城鄉之間尤其是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對口支援的職業學校實行學分制和學分互認。
《意見》要求,各地要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學習者為中心,強化職業能力培養,加大職業教育專業課程改革的力度,聯合相關行業和企業,構建模塊化課程體系和綜合化的課程或培訓項目,建立與實行學分制相適應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要根據職業學校學習者的實際文化程度和勞動就業的實際需要,調整文化基礎課程教學目標,積極開發面向不同專業的文化基礎課程,實施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教學,使學習者能夠順利學完所選課程。要通過積極推進區域間、學校間和專業間的學分互認,承認學習者已有的學習和職業實踐經歷,探索和建立職業學校學分累積與轉換信息系統,以及改進和加強對實行學分制的職業學校的教學安排和教學質量的檢查與評估,逐步建立學分制條件下的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監控體系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分互認機制,確保教育教學質量。
為了確保學分制的推行,教育部強調,各地要深化職業學校辦學模式和相關的管理制度改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轉變職能,切實加強對職業學校實行學分制工作的指導與服務,促進區域內精品課程和培訓項目的開發與共享,促進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引進和應用;要進一步擴大職業學校在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方面的自主權,建立更加靈活的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制度。職業學校要向學習者及時提供課程信息和相關服務,同時面向進城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在職職工開辦夜校或周末學校,提供靈活多樣的教育培訓服務。還要進一步加強對學分制的研究、推廣和宣傳,及時總結各地職業學校推行學分制的先進經驗,有針對性地指導職業學校推行學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