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為了切實防止和糾正在打擊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中存在的“以罰代刑”問題,中國的各級檢察機關將加大立案監督力度,把立案監督同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工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機結合,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案件實際發生多、查處少;行政處理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少;查處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縱主犯和查辦職務犯罪少;判緩刑多、判實刑少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一些地區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某些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只做行政處罰,搞“以罰代刑”,導致涉嫌犯罪人員逃脫刑事追究。
有關負責人認為,這種打擊不力現象的存在,已經成為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必須堅決依法糾正。
據了解,中國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規定,檢察機關對涉嫌犯罪案件是否進入刑事程序負有監督職責,即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的,檢察機關有依法監督的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張仲芳說,檢察機關將與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及時發現和掌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的重大犯罪線索,督促有關執法機構立案查辦,并及時介入行政執法機關的辦案活動,查詢案件情況、查閱案卷材料,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移送構成犯罪的案件,監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偵查。(來源:新華網,記者楊維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