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最近出臺了《河北省獎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暫行辦法》。
辦法共有15條,明確要求縣級及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安全事故及隱患舉報受理機構,并制定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安排專項獎勵基金。大力提倡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實名公開舉報,以便于及時核實、查處、消除事故隱患和實施獎勵。
辦法還對舉報受理范圍做了詳細的規定,包括: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產、經營、儲存單位違反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公眾聚集場所以及其他可能導致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隱患;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的行為。
辦法規定的獎勵標準分為四類十級,獎勵金額最少為500元,最多10000元。
辦法特別強調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關單位或個人打擊報復舉報人,一律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