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6日電 據中廣網報道,今年1月發生在江西省高安市的一起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被事主有意隱瞞。江西省有關方面根據群眾舉報,日前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嚴厲查處,直接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間接責任人也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1月12日,江西高安市建山鎮新山煤礦牌樓井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礦長文義光等故意隱瞞真相。
經群眾舉報,今年2月,江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會同公安、檢察機關等組成聯合調查組,先后兩次趕赴事故現場,終于查清了事故真相。建山鎮及高安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相關責任人因此被處以行政記過處分,直接責任人礦主文義光、盧有根被移送司法機關。(記者蔡福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