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政府每年花了多少錢,怎么花的,這些問題皆屬于“政府機密”。今年,廣東省的“陽光財政”邁出了“解密”的第一步,繼而,3月初的兩會上,來自廣東省的全國人大代表李秉記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一份題為“推進預算公開,打造陽光財政”的議案
-文/劉溜
“秘密,會后回收。”這樣的字句往往打在政府預算報告的封面上。當同樣的字句仍然出現在今年廣東省財政預算報告上時,代表們終于禁不住發出質疑,“都說是陽光財政了,為什么政府預算還不能公開?”
作為機密的政府財政
“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建立與發展,必然要求財政預算公開化!必斦靠蒲兴彼L王朝才表示,“納稅人有權利知道政府把錢花到了什么地方,錢花得是不是合理。私營企業主也想證實,政府有沒有拿他的稅錢去投資跟他競爭的項目。”
首都經貿大學的公共財政和預算制度專家焦建國指出,在現代社會文明制度下,除了一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信息之外,一切財政信息都不應對公眾保密,“這也是公共財政的要義!
所謂“公共財政”,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要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進行的政府收支活動或財政運行機制。在公共財政下,政府的所有開支都要由預算公共資金統一安排,“公開透明,是公共財政的本質性要求。”焦強調說。
然而目前,政府開支,除了預算內支出外,還有預算外支出和制度外支出,預算內的是看得見的,預算外支出和制度外支出是指各單位未納入國家預算的,這部分資金是看不見的。
廣東。旱谝皇柟
1999年,九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的決定》,廣東省作為試點先行實踐“部門預算”,當時,省政府提供給人大代表的預算報告,只是薄薄的幾張紙,只見總數,不見具體明細。
及至2004年,廣東省政府預算報告已厚達540頁,涉及114個部門,基本實現了省級部門預算的細化編制。
所謂“部門預算”,即一個部門一本賬,省政府所有100多個部門全部做出詳細的年度預算。同時,基本建設以前只編到類級科目,比如“基本建設支出”等大類,而今年編到了款級科目,“基本建設支出”大類下面還要分冶金工業基建支出、有色金屬工業基建支出等等,細化到了行業,報告中第一次出現了小到4.3萬元的項目預算。
在這份細化的預算報告中,一些以往根本看不到的支出問題,被人大代表們發現了。
“我們發現有2000多萬元撥給了四家省直機關幼兒園,還給一些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每人撥出了3.2萬元的年補(有代表統計列入項目的編外人員有近3萬之多,總計9億多元),而且這些撥款已連續幾年!眮碜詮V東的全國人大代表徐生輝對當時的激烈場面感受頗深,“代表們紛紛質疑這些錢用得是否合理,有個代表措辭相當尖銳,說財政的錢養公務員是應該的,但憑什么拿去養他們的兒子、孫子——如此激烈的爭論是以前不敢想象的!
粗細之爭
預算做得粗,外行看不懂,內行看不清。這是長期以來,政府財政預算給人大代表的印象。今年3月初財政部的《財政預算報告》總共20頁,正文部分15頁,余下5頁是名詞解釋,幫助代表理解正文,這個創新之舉贏得代表們的一致叫好。
然而仍有一些代表還是反映“看不懂”。
在中國社科院楊之剛教授看來,今年的政府預算報告仍然沿襲了往年“太粗,太籠統”的特點,“總共27個科目。而最能體現政府公共職能的科教文衛,仍然擱在一個科目下,沒有細分。預算越粗,漏洞越大,結果是錢怎么花都合理,監督也沒有依據。”
財政部預算司司長張弘力則表示,預算確實有必要細化,但卻未必是越細越好:“通過細化預算,向人大代表公開財政支出的具體情況,代表們可對不太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見。但是不是越細化越好呢?過于細化只會轉移代表們的注意力,在一些細枝末節的項目上爭論不休,不利于議大政!
對此,王朝才解釋說:“當然是越細化越好,但細化不等于繁瑣、復雜,細化的要求是簡明、具體、真實,一目了然。”
“以前是看不懂,不想看,現在是想看但看不完!泵鎸襁_500多頁的廣東省政府預算報告,廣東人大代表徐生輝感慨道。幾年來,廣東省預算報告厚度從以前的兩三頁迅速增加到500多頁,而審議時間,從交到人大代表手里到審議通過,前后仍是兩天。
預算的編制時間則是老問題了,每年12月開始編制工作,3月份交人大審議,到4月1日開始執行。而這時政府已花了三個月錢了,也就是說,每年頭三個月的財政支出不在預算控制的范圍內。
預算的約束力有多大?
預算編制的細化固然可喜,但它畢竟只是個技術活,必需借助制度的保障與有力的監督保證其執行。
預算由立法機構通過,實質是年度立法。1994年,我國通過了《預算法》,199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成立,并于次年通過《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拔覀儑业念A算離法制化還有一定距離”,楊之剛說,“目前我國只有一部《預算法》,毛病也是不夠細,應該有一套體系,從編制法、執行法到監督法,力求完備細致!
對預算的監督包括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內部監督是指政府的自我監督,外部監督則來自審計部門、人大以及作為納稅人的公眾。雖然人大由《憲法》授權對政府預算進行監督,但一直以來,其監督僅僅停留在法律形式上——人大目前并無實質性的預算監督手段。
因此審計部門作為唯一一家可查政府賬本的專職監督機構,其作用最為關鍵。
“在預算的執行機構與監督機構,即政府與審計部門之間應有一種權力制衡,在很多國家,審計署直接對立法機構負責。而在我國,審計署不是對人大負責,而是隸屬于國務院,缺乏獨立性,使得這項外部監督實際上成了政府的內部監督,這是預算監督機制的先天性不足!苯菇▏赋。
作為年度立法,預算就是“鐵預算”,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隨意超支。據了解,要做到嚴格按預算支出,前提是政府必須規范行政,不能隨意追加預算,而在西方國家,政府每支出一支筆都要向審計單位上報,接受跟蹤監督。
“在國內,追加預算、擠占挪用預算的現象比比皆是,卻又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針對于此,焦建國建議建立預算責任制,“預算通過后,應確立由誰來負責,多花了,或是亂花了,都要直接追究行政長官的責任!
中國現代預算體制沿革
1980年,改變過去中央政府統收統支的集中財政管理體制,對大多數省份實行了“劃分收支,分級包干”的預算管理體制,建立了財政包干體制的基礎。1994年分稅制實行,實現了中央與地方之間財政分配的規范化。
2000年,財政部首次要求中央政府四個部編制“部門預算”,同時推廣政府采購制度與國庫集中支付。而國庫集中支付也是目前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當前實行的國庫分散支付制度存在很多弊病,不利于進行財政監督。如果實施國庫集中管理,所有的政府資金集中到國庫單一賬戶,所有財政支出都從國庫賬戶上撥出。目前,預算科目體系改革正在進行中,預計2005年預算就會實行新的科目體系。
什么是現代預算制度?
香港中文大學學者王紹光、王有強曾撰文指出,“現代預算制度”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它是關于未來政府支出的計劃,而不是事后的報賬;是統一的計劃,包括政府所有部門的開支;列舉所有項目的開支,并對它們進行分類;對計劃中的每項開支都要說明其理由,以便對開支的輕重緩急加以區別;必須對政府的行為有約束力:沒有列支項目不能開銷,列支的錢不得挪作它用;必須得到權力機構(議會)的批準,并接受其監督;預算內容和預算過程必須透明。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