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某媒體報道了演員潘婕因為與電影《鋼鐵》導演婁健發生爭執,而被導演推倒的“受傷事件”。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件事情的始末,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演員潘婕、潘婕的委托律師杜先生和電影《鋼鐵》制片方崔主任。
潘婕表示,“性騷擾”的事情不想再提,因為提也沒用,沒有證據,婁健也不會承認;潘婕的律師說,對潘婕被“性騷擾”的事情,取證很困難。崔主任透露:“劇組現在已經按協議付給了潘婕兩萬元,但這筆錢究竟誰出,最終還沒定。”他認為,如果潘婕的官司贏了,劇組會向導演追討這筆錢。潘婕已將婁健告上法庭,本案將于4月18日在包頭開庭審理。
潘婕:除了保姆沒其他證人
在接受采訪時,潘婕的情緒一直很低落,多次緘口沉默和低聲抽泣。記者問及當時被騷擾的經過,潘婕表示:“現在說沒意義,沒證據,說了導演也不會承認。”但潘婕肯定地說,其實自己心里很清楚,解約的原因就是因為:“3月21日晚,我拒絕了導演的性騷擾,而遭到了他的報復。”
潘婕說:“在住院期間,導演沒有來看過我,我也沒有得到來自劇組方面的道歉。而撕毀合約應有的賠償也都沒有兌現。一直到我母親出面去劇組協商,并且補簽了解約協議,才得到合同規定的補償。”
她接著表示,由于自己出演過那部《女人不再沉默》,深知性騷擾案件的取證很難,“當時導演向我說那些話的時候,除了我之外還有我的保姆,沒有其他證據,所以對當晚的事情我也不愿意再講。”她更是辛酸地表示:“我要感謝導演打了我,否則我都無法告他。”據悉,4月2日,潘婕已經委托包頭當地的律師向導演提起訴訟。
律師:缺少“證據和后果”
隨后記者采訪了潘婕委托的杜律師,他明確表示,潘婕這個案子現在只是一個傷人的民事案件,至于導演是否對當事人潘婕有過性騷擾的舉動,取證很困難。“目前只有潘婕的小保姆能證明潘婕遭受過導演語言方面的性騷擾,但這在法庭上并不能站住腳,畢竟保姆是潘婕雇傭的。另外,潘婕也沒有在被騷擾的第二天就向劇組投訴,而是在被打后才說出性騷擾事件,所以要想告贏‘性騷擾’案件,確實有難度。”不過潘婕受傷確是事實,杜律師已經向法院提出了調取證據申請,法院隨后就會到劇組所在地包頭的二冶賓館取證,而導演也會在星期二收到法院的傳票。
杜律師強調,要想告贏性騷擾案件,一定要有以下兩點重要的因素,一個是證據,另一個是所造成的后果。但是即便是有了證據,也要有下面的后果,才能有告贏的可能。他舉例說:“比如因為性騷擾,造成被騷擾當事人家庭破裂、精神分裂或是自殺等等后果,這樣法律才能對騷擾人作出制裁和懲罰;而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性騷擾,就算是證據確鑿,也就是道德上的譴責,并沒有什么特別的制裁手段。”
制片方: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在經過一番輾轉后,記者又聯系到了該片負責人崔主任。崔主任認為,現在劇組無法判定誰對誰錯:“這是潘婕和導演兩個人的事情,他們的確因為角色問題的交涉,在賓館撕扯了起來,結果潘婕受傷,至于是否有性騷擾的事情發生,這我可不知道。”
不過,他坦言導演有撤換演員的權力,劇組和制片部門也無權干涉,對于撤換潘婕所負擔的毀約費用,崔主任透露:“劇組現在已經按協議付給了潘婕兩萬元,但這筆錢究竟誰出,最終還沒定。”他認為,如果潘婕的官司贏了,劇組會向導演追討這筆錢的,“畢竟潘婕是在簽約后被撤換的,對劇組來說,在經濟上肯定是損失了。”
隨后記者連續撥打該片導演婁健的電話,但是截至發稿前,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據悉,本案將于4月18日在包頭開庭審理。
潘婕被打事件(新聞回放)
今年3月初,潘婕被邀出演電影《鋼鐵》中的女二號。3月20日潘婕進入包頭劇組;3月21日劇組對演員定妝;3月21日晚,該片導演婁健來到潘婕房間中閑聊,據潘婕說,婁健對她進行了性騷擾;3月26日中午,副導演找到她,說導演決定不用她了。此后,潘婕輾轉得知,早在3月23日《鋼鐵》新聞發布會的當晚,全劇組就已經開會討論她的去留,只有潘婕一個人被蒙在鼓里;這令潘婕非常費解,她感到很傷自尊,就打算直接去找導演婁健問個究竟。
3月27日,在賓館大堂里,潘婕與一直躲避他的導演進行正面交涉。問及不被用的理由,導演回答她,“沒有任何理由,就是不想用你了,有本事你去找媒體吧,那樣我還出名了呢”(據潘婕陳述)。兩人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潘婕被導演打倒在地,造成她右手中指關節受挫,頭部受創等身體傷害。
(來源:《京華時報》,記者:曾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