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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記者/韓福東
在當代中國,官員與企業各取所需 一方面是商人紅頂化,另一方面則是紅頂商人化。盡管三令五申,但官員到企業兼職已經是第三波了。目前,一場清理運動正在各地進行。但只清理,不懲罰,其效果有限,就難免卷土重來
從今年2月開始,一場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運動,正在部分省市靜悄悄展開。
重慶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已發出通知,限期對全市縣處級以上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凡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動辭去其在企業的職務;凡企業負責人兼任黨政領導職務,要免去其黨政職務。清理內容還包括各地、各部門制定的與兼職相關的政策和文件。
四川、廣州等省市也開始了類似的工作。
“紅頂商人”,是輿論給予那些掌握公共權力、同時又從事企業經營者的一個形象稱謂。晚清期間,全國最大的錢莊老板胡雪巖,官至二品,是為“商人紅頂化”;而安徽省蕪湖市委書記詹夏來,同時兼任奇瑞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則被媒體稱為“紅頂商人化”。
官員經商已經是第三波
“官員到企業兼職,并不是現在才有的現象。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中央就不斷下發各種文件對此現象進行規范!敝袊駹I企業研究會會長保育均對本刊說。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是第一波官員“下!崩顺,全國各級黨、政、司法機關多用財政經費和銀行貸款投資開辦公司,其中又以綜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領域的公司居多。因這些“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的新公司對經濟秩序的破壞,中共中央、國務院遂于1988年10月3日下發了《關于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重申“嚴格執行中央、國務院關于黨和國家機關干部不得經商辦企業的規定。”
該決定要求,全國清理整頓公司的工作要在1988年底前基本結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清理整頓工作結束后,將情況報告國務院。
不過,一直到1989年2月,仍有相當數量的官員在公司兼職。中共中央、國務院因此又下發了《關于清理黨和國家機關干部在公司(企業)兼職有關問題的通知》,將解決官員兼職問題的時間表由“1988年底”推至“1989年3月”。
但問題并沒有因此得到解決。
20世紀90年代初期,第二輪官員下海浪潮再起。進入21世紀的“紅頂商人”,已是被觀察者稱作第三輪下海潮中的弄潮兒。正是在禁止官員經商的法規、文件不斷出臺之際,第三輪下海潮呈現了自己組織化、制度化的時代特征。
安徽蕪湖可以被看作當下中國“紅頂商人”的一個典型樣本。在這個城市里,從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市財政、計委、建委、經貿委、國土資源局、開發區管委會,乃至審計、監察等局的主要負責人,幾乎都是戴著“紅頂”的商人。
此次清理“紅頂商人”的風潮也波及到了蕪湖。日前,蕪湖市委書記詹夏來辭去了奇瑞公司董事長職務。據報道,該市其他干部所兼任的職務也都被免去,有關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變更手續已基本辦理完畢,所有兼職干部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正在進行當中。
權貴資本主義正在形成?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研究員史衛民認為,官員在企業兼職是政府與企業惡性互動的一個結果。政府官員受利益驅動,愿意扮演亦官亦商的角色,而企業也有要官員兼職的需求。
原因在于,如果健康的市場經濟秩序沒有確立,政府的權力仍然無限,行政力量仍然在管制或干預市場,一個正常經營的企業就可能遭受各個部門的吃拿卡要和政策限制,那么出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考慮,企業也希望有官員兼職,為他們擺平各種關系,爭取政策優惠。
而官員也樂于到企業兼職,其利益是顯而易見的。
所謂的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的這種合謀,損害的是社會的公平!啊t頂商人’現象反映了一個很危險的傾向!敝袊洕w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夏業良認為,它從一個側面表征了我國的權貴資本主義正在形成。
“權貴資本主義”或“裙帶資本主義”是中國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談及中國走向時經常用到的詞匯。吳敬璉認為,在中國,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已是不可逆的歷史定局。但是,兩者轉軌過程中會出現岔道和彎路,其中之一就是離開建立規范、公正的、有利于大眾的市場經濟方向,走上所謂的裙帶資本主義或權貴資本主義的道路。
夏業良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官員在企業兼職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手握公權力的政府官員,應該為他職責內的所有公民和企業服務,而其在企業中兼職的行為,將導致公權力實際上為某一個企業、為少數人服務。官員熱衷于經商,必然導致公務員對本職工作的懈怠,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因此無法建立。
這種行為還具有排斥競爭對手的功用,當兼職官員的權力在市場競爭中發揮作用,企業的發展更多的依賴于政府部門的關系而非自己的實力時,企業就會花費大量的時間用于“尋租”,從而導致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加大,對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傷害。
存在回潮的可能
也許正是覺察到這種危險,又一輪自上而下的對“紅頂商人”的清理工作已經開始。
2004年1月19日,中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的通知》!锻ㄖ芬螅瑢h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要求各省區市黨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國家機關按照通知要求,抓緊進行清理工作,并于今年4月底以前將清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分別報告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
前不久在內部發布的中央二號文件,也就“紅頂商人”問題,作了規范性的處理意見。
但效果如何,尚難預料。清理官員在企業兼職的運動已經開展過多次,但從各地的情況看,很少有官員因此而受到處分。
這與香港的“黃河生事件”形成顯明對比。1999年6月,香港媒體調查得知,時任香港特區政府稅務局長的黃河生,其妻子鄭麗容在灣仔開設了一間稅務公司,為各大小公司提供各類報稅服務。該公司所在物業的業主就是黃河生夫婦合組的“企業代理有限公司”,黃河生個人擁有“企業代理有限公司”的一份股份,間接與“稅務公司”存在關系,卻沒有申報。此外,黃河生違反內部規定,先后七次直接處理其妻公司代表的稅務個案。雖然沒有證據顯示黃河生工作當中有徇私行為,但他還是因此而被解雇。
而在中國內地,除去各種文件、批示,早在1993年就開始實施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也明確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在企業和營利性事業單位兼任職務!敝泄颤h內的《紀律處分條例》也規定:“縣和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的黨員干部,未經批準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包括名譽職務)的,以及兼職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這種懲戒規定真正落到實處的并不多。
“即便有人因此受到處分,地方官員也認為是撞到槍口上的小概率事件。紙面上的規定和地方政府的實際導向不一樣,這一點地方官員很清楚。當看到高層領導也是‘紅頂商人’時,他們會固化這種判斷。”中國科學院政策與管理所副研究員王勝光對本刊說。
過往的經驗說明,清理整頓任重道遠。因此,能否鞏固這次清理整頓的成績,防止回潮,人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