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26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建議,下月二日至六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的主要議程,將包括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草案。
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文章稱,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對基本法附件有關規定進行解釋,澄清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確有必要。
近一個時期以來,香港社會廣泛展開了政制發展問題的討論。特區政府收集的意見顯示,社會各界對基本法附件中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規定存有不同的理解,爭論很大。
文章認為,在事關香港政制發展的重大問題上出現嚴重爭執的情況下,有必要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基本法解釋權,統一各方面對基本法的理解。這對于平息香港面對的政制發展爭執,至關重要。對于釋除各界疑慮,平息政制紛爭,形成社會共識,更好地貫徹實施基本法,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的有關規定作出權威性的解釋,可以釋除香港社會對這些問題的各種疑慮,讓各界有一個更穩固、清晰的法律基礎去討論政制發展,尋求社會共識,確保今后處理具體方案和相關立法工作時,完全合法合憲。
文章同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解釋,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終決定,與基本法本身具有同樣的效力,各方面都必須予以遵守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