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中共中央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就要全面準確地把握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其基本要求是什么?人民日報今天刊發評論員文章對此進行闡釋。
文章說,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七個方面:
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抓住機遇加快經濟發展,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在優化結構、提高質量和效益的基礎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的統一。
二,堅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大力推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注重加快社會發展。
三,堅持城鄉協調發展,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決“三農”問題,實行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協調發展。
四,堅持區域協調發展,繼續發揮各個地區的優勢和積極性,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加快發展,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高度重視資源和生態環境問題,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六,堅持改革開放,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統籌推進各方面的改革,使各方面改革相互促進。適應全球化深入發展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七,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斷滿足人們的多方面需求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文章說,科學發展觀揭示的是發展的普遍規律,對全國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要充分考慮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發展差異和不同情況,不能強求一律,搞齊步走、一刀切。這里的關鍵就是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落實科學發展觀,注重解決自身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