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八日電(記者翁陽)為進一步做好城市信用社整頓和規范發展工作,中國銀監會日前在寧波召開城市信用社監管工作座談會。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出席會議,就城市信用社風險處置、市場退出、規范發展和整頓工作發表講話。
會議要求,二00四年各地銀監局要集中力量,全力做好整頓城市信用社工作。對于尚未制定和落實城市信用社風險處置方案的地區,當地銀監局要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充分協商,在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下,按照已經明確的分類處置方式,抓緊落實;對于目前處于停業整頓和撤銷清算階段的城市信用社,繼續按照現有組織形式做好停業整頓和撤銷清算工作;對于按照處置方案準備退出市場的城市信用社,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按照《金融機構撤銷條例》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市場退出工作。銀監會負責發布停業整頓和撤銷決定以及對外公告,收回被撤銷城市信用社金融許可證。
會議強調,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督促和引導整頓后的城市信用社進行規范改造,優化城市信用社股權結構,充分發揮其管理層次少、效率高、貼近客戶的優勢,明確市場定位,服務地方中小企業、民營經濟以及社區居民,形成相對固定的客戶群體和經營特色,逐步發展成為產權關系清晰、治理結構完善、經營管理規范的股份制金融企業。
據了解,城市信用社作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地方性金融機構,在促進城鄉經濟發展、服務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方面發揮過積極作用。但因經營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差,加之缺乏嚴格的內部控制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管,城市信用社經營管理混亂、資產質量低下等問題逐步暴露。一九九八年十月國務院明確提出對城市信用社進行徹底整頓和規范。五年多來,銀行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協調配合、各負其責,通過多種方式,防范、化解和處置城市信用社風險,取得了一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