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阮煜琳)今天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公開發布了《關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設中脫離實際的寬馬路、大廣場建設的通知》,并指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地城市一律暫停批準紅線寬度超過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項目和超過2公頃(含2公頃)的游憩集會廣場項目。
建設部稱,近年來,為了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滿足廣大百姓對人居環境的要求,各地做了大量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和交通條件。但一些城市在建設工作中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的地方不顧客觀實際,盲目攀比,建設超標準的大廣場、寬馬路;有的在建設中侵犯百姓利益,違規強行拆遷;有的建設資金不足,強行攤派,拖欠工程款等。
據介紹,今后,各地建設城市游憩集會廣場的規模,原則上小城市和鎮不得超過1公頃,中等城市不得超過2公頃,大城市不得超過3公頃,人口規模在2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過5公頃;而且在數量與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與人均綠地規范等要求。建設城市游憩集會廣場,要根據城市環境、景觀的需要,保證有一定的綠地。
同時,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綠化帶的紅線寬度,小城市和鎮不得超過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過55米,大城市不得超過7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