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二日電 題:情系于民監督明
中新社記者 朱大強
應對非典、收容變救助、加強吏治、懲治腐敗……回望十屆人大一年來的監督工作,凸顯以人為本精神,力度明顯加大,社會反響強烈。
讓監督制約權力,民眾希望人大監督邁出新的步伐。最近有關部門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如何反腐倡廉,加強監督,加強吏治?”成為人們對“兩會”最關注的問題之一。人大監督與立法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正像吳邦國委員長所說:緊緊圍繞增強監督實效這一中心環節,開展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監督。何謂“監督”?監,察看;督,指揮也。自古至今,對于官員的濫用權力、瀆職、腐敗等問題,沒有監督或監督不利的教訓是慘痛的。
新中國根本政治制度的人大發揮的監督作用顯示出新的內涵:實現人民愿望,滿足人民需要,維護人民利益。
目前,各地人大監督正在逐步加強,不斷有新舉措。四川省二十三個省級部門共九十多億元的預算支出,包括單位買小車、房屋維修、干部培訓等都得經省人大代表審議后才能使用。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就政府促進就業工作舉行監督聽證會,公民代表和政府部門負責人一起作為聽證陳述人面對面交流。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人大代表就重大問題約見本級或下級國家機關負責人將成為一項制度,官員“問責制”將逐步形成。遼寧省興城市人大啟動特定問題調查程序,對興城市法院一錯誤執行裁定做出決議:責成法院撤銷原裁定,按法律程序重新辦理案件。這是對人大監督司法“個案”進行的有益探索,堪稱成功模式。
十屆全國人大監督工作也邁出新步伐,取得新實效,重點做好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重大問題和關乎百姓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工作。
針對社會關注的收容遣送問題,全國人大審議了三位法學博士的建議書,并向國務院轉達了意見,促使國務院改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為救助管理。這對推動法制建設、加強立法監督具有重要意義。強化財政預算監督和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進行了《農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執法檢查,并督促有關部門盡快依法處理檢查出的問題。在瘟疫肆虐時期,及時對國務院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進行監督,安撫了民心,穩定了社會情緒。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一刻都不放松,全國人大最近聽取了高法關于“公正與效率”司法大檢查和高檢關于“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的匯報。然后,“兩高”將向“兩會”交答卷。
上述監督的做法和新嘗試,在讓政府部門官員們和司法部門執法者感到分量的同時,確實體現了情系于民,給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
監督未有窮期,大量的政府、法律部門和社會問題不斷花樣翻新地擺在人大工作面前,人大監督亟須加強,監督能力和水平要不斷提高。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人大在監督“一府兩院”方面力度還較弱,以至于“監督不利”。人們期盼今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的關系理得更順。
需要重視的是,目前上訪量不斷上升,但信訪部門有限的權力、效率與民眾愿望相去甚遠,需加強各級人大信訪機構的中心作用,創新此方面的監督制度。需要面對的是,監督工作的新課題:三年前沈陽市中級法院的工作報告沒在市人代會上通過,引起了全國的強烈反響。此類問題,如何應對?有學者呼吁:在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專職常委的基礎上,設立人大監察專員,使監督更上層樓。同時,人大監督要像中醫診病那樣,注重“望、聞、問、切”四個方面,找準問題的要害,開出良方對癥下藥。
官方已把“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
根本的問題在于,人大監督迫切需要法律保障。可喜的是,經過十七年的醞釀,監督法草案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于是,人們有理由、有信心地說:有法可依,監督更明。讓監督陽光的“紫外線”更強,輻射面更廣,凈化社會,惠及民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