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法制日報今天報道,記者11日從中國銀監會工作會議上獲悉,2003年,銀監會共查處違規經營機構1242家,直接或責令有關單位對3251名違規人員進行了處分。
據悉,2003年銀監會成立后不久,就針對貸款增長過快、重復建設以及房地產、開發區貸款和票據業務中出現的問題,對國有商業銀行新增貸款質量和貸款五級分類、非信貸資產和表外業務風險進行了現場檢查。
在現場檢查中,處理違規機構242家、有關責任人員1928人,其中移交司法機關16人、開除36人、撤職40人。
除現場檢查外,銀監會還以關聯貸款、連環擔保、票據詐騙案件為重點,獨立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并通報了一批重大違規貸款和利用銀行票據犯罪的案件。
去年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還有一個特點,就是金融機構不僅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追繳資金,減少損失,而且嚴處作案人員,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完善相關制度。
記者天還獲悉,今年銀監會將完善對金融機構案件統計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大案件的查處力度,從體制、機制、制度、管理上著力解決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記者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