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9日電 上海證券報報道說,中國證監會發審委于1月18日召開2004年第1次工作會議和2004年第2次工作會議,分別審核新疆北新路橋等5家公司的股票首發申請。其中,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獲通過,新疆北新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棟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未獲通過。
迄今為止,改組后的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已召開了三次發審委工作會議,共審核了7家公司的發股申請。其中,5家公司的發股申請獲審核通過,2家公司的發股申請未獲通過。新疆的北新路橋和浙江的棟梁新材成為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制度改革后首批IPO"落榜"企業。
根據《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的規定,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發審委委員為7名。發審委對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只進行一次審核。發審委會議表決采取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票設同意票和反對票,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同意票數未達到5票為未通過。中國證監會在發審委審核意見的基礎上,依照法定條件核準股票發行申請。(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