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河南報業網-大河報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南登封王振松等50余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二審判決。
據報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中駁回了王振松等人的上訴,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偷稅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振松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張占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等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盧新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5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王振松自1996年初承包白沙水庫以來,先后在其妻被告人盧新英及被告人屈新杰的積極配合下,在被告人張占義、張超峰、張建輕等27人的參加下,以保護所謂的“公司利益”為名,成立了“水上巡邏隊”,并為“隊員”配備了槍支、彈藥、匕首、手銬、“110”摩托艇等工具,在白沙水庫一帶及周邊地區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活動;以“拓展公司業務”、“開放搞活”為名,在白沙水庫上建造“紅船”、“白船”,并利用白沙湖風景區的松潁避暑山莊等場所,大肆進行組織賣淫、賭博等活動;為聚斂錢財,壯大經濟實力,還實施了偷稅活動。這些危害活動,共致3人死亡、1人重傷、9人輕傷、80余人被毆打,從而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受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委托,昨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登封市召開宣判大會,對故意殺人犯張占義執行死刑。(記者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