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出席河北省“兩會”的河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劉金國日前鼓勵民營企業依法放心大膽創業。劉金國表示,“民營企業經營者創業初期的犯罪行為,超過追訴時效的,不得啟動刑事追訴程序。”
劉金國提出,全省政法隊伍要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絕不能認為民營企業都是靠偷稅漏稅、生產假冒偽劣產品致富的,而把管理和打擊的矛頭指向民營企業!”“絕不能認為民營企業在經濟糾紛中勝訴就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在執法中放棄對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
劉金國說,最近河北省委政法委制定了《關于政法機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創造良好環境的決定》,對依法公平對待、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為民營企業經營者營造寬松的發展空間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規定包括:對民營企業經營者創業初期的犯罪行為,超過追訴時效的,不得啟動刑事追訴程序;對法律規定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不得以不具備權利能力而認定投資、經營合同無效,不得違法進行經濟或行政制裁,等等。(記者鄭建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