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出臺
2003年10月26日,《證券投資基金法》經全國人大通過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04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證券投資基金是適應市場發展和社會對專業化理財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而產生的,是在證券市場的長期實踐中逐步演化形成的,反映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事實上,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表明,基金的發展與壯大,有利于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健全完善。
《證券投資基金法》以法律形式確認了基金業在資本市場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構建了基金業的發展的制度框架,為基金業的發展創造了廣闊的空間,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產生深遠的影響。
《證券投資基金法》的頒布和實施,是中國基金業和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上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國基金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必將對中國基金業以及資本市場和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
2003年,基金通過價值投資將理性投資理念演繹的淋漓盡致,初步展現專業化投資的巨大威力。最近,證監會尚福林主席將基金業的發展提高到代表先進理財文化的高度。實踐已經表明,基金以其專業理財優勢、理性投資行為和規模經濟效應,對我國資本市場全面發展中承擔著重要的歷史使命。
準貨幣市場基金破繭而出
2003年12月,兩批5只準貨幣市場基金發行。證券監管部門為了滿足分業經營與分業管理的需要,目前暫不采用貨幣市場基金的名稱,而采取“現金”、“流動”、“現款”、“短期債券”等類似術語。貨幣市場基金首先是基金,雖然它的風險比股票基金、債券基金低很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證本金,也不能承諾收益與承擔損失。這一點與目前的儲蓄存款仍然有巨大和本質的區別。
由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率高于儲蓄利息收益,使得貨幣市場基金對于基金業的影響基本是正面的,對于銀行業有一定的沖擊和影響。貨幣市場基金實際上扮演“蓄水池”的功能。首先,為現有從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或平衡型基金中贖回的資金提供一個“蓄水池”,使其仍然停留在基金管理公司體系內,而不必回到儲蓄存款上。其次,為儲蓄資金或短期資金進入基金業也提供一個“停車泊位”。另外,儲蓄資金或社會短期資金對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也有一個熟悉適應的過程,可以在貨幣市場基金這個“停車泊位”里先熟悉和適應基金業,等到股票基金和債券基金出現投資機會時可以迅速介入。
從試點的角度看,基金業先行一步未嘗不可,但如果要大面積鋪開又面臨基礎市場的制約。基礎市場的廣度與深度不足以支撐貨幣市場基金的大規模發展,短期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發育并不成熟。目前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工具主要是銀行的產品,基金業仍然要受制于銀行,而證券市場方面所能提供的短期流動性強的低風險的投資工具又很少。
封閉轉開放風波迭起
2003年銀豐基金的封閉轉開放風波迭起。封閉轉開放是讓封閉式基金持有人免受長期貼水煎熬的重大保護性措施,將抑制空頭的非理性打壓。
封閉式基金轉型是中性概念。涉及是否轉型、如何轉型等基金的任何重大事項只能在法律范疇內依法由基金持有人經由合法程序決定。轉型過程應保護持有人的利益并堅持程序優先的原則。所有持有人的意愿應得到充分表達,避免留下法律糾紛。
在基金業發展戰略上,刻意的“重開放輕封閉”對封閉式基金是不公平的。如果說現在對封閉式基金采取的“放任自流、自生自滅”的思路,是為了加速封閉式基金轉型為開放式基金,那么倒不如推動封閉式基金轉型,或許會讓持有人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當然在轉型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持有人的意愿。
封閉轉開放的決定權在持有人手上。市場與基金業內應進行理性探討和分析,避免賦予太多的價值判斷,不能違背大多數持有人的意愿。持有人通過持有人大會做出的決定,只要合法合規,我們均應支持。雖然不同的持有人和豐富多彩的市場評論對封閉式基金轉型問題的立場與觀點各不相同,背后的動機與利益需求也千差萬別,但所有的分歧均應在約束在法規與契約框架之內,按法規與程序辦事。
我們既不能單方面滿足個別持有人的轉型要求,也不能片面的情緒化反對轉型。政策和其他當事人均不能代替全體持有人的決定。
基金主導價值投資年
如果要用一句話對2003年的中國股市進行概括的話,那就是:基金主導的價值投資年。A股市場已經從群雄并起的江湖草莽階段向專業化的符合現代投資組合理念的運作方式轉變。基金作為其中最重要的力量,正推動著A股專業化投資的進程。
任何所謂的占據市場主流地位的投資理念或投資策略,背后無不以巨額資本作為后盾。再先進的投資策略如果沒有與資本的結合,那往往是“紙上談兵”。基金在2003年憑借1000億股票市值的實力主導了A股的價值投資行情。基金核心資產成為市場主流熱點。基金學習借鑒QFII的“全球視野審視下的A股價值投資”,遵循“合理價值基礎上的成長”,挖掘了以寶鋼股份為代表的一批具備絕對投資價值的股票。2004年A股市場處于從熊到牛的過渡期,市場預期與信心增強,隨著股票型基金發行的升溫,資金將持續流入基金體系,基金對股票市場的影響力越來越大,預計到2004年底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將達到1500億元,占A股流通市值比例將達到10% 。基金巨額資金的結構性分布,將深刻地改變A股市場的格局。
但從資本市場宏觀角度考察,價值投資已經顯示出結構性失衡特征。基金的核心資產支配和占用了A股的主要資源,對非核心資產產生嚴重的排擠效應。整個社會的資金過度集中于極少數股票,不利于股票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資本市場協調穩定發展。
基金公司與產品空前發展
2003年是中國基金業突飛猛進大發展的一年。基金產品與基金管理公司數量均獲得空前大發展。2月10日,第一只標準指數基金——天同180指數基金發行,拉開2003年基金產品發行序幕。全年共有39只開放式基金發行,首發規模678.45億元,遠遠超過2001年117億元(3只)、2002年448億元(14只)。基金的產品線正在逐步完善,從股票基金到債券基金,再到保本基金、準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的產品貫穿高中低風險各個系列,為社會大眾提供了更加廣泛的選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國內共有基金110只,4只準貨幣市場基金正在發行中。
2003年基金管理公司也以前所未有的數量在發展。全年共有29家基金管理公司開業或獲準籌備,超過過去4年的21家基金管理公司數量。截至200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的總數已達50家。50家基金管理公司中,37家為中資公司,13家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占基金管理公司總數的26%。
只有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必獲得較大的發展,才能迎來基金業的快速發展。發行通道和行業資源過多地向老基金管理公司傾斜,新基金管理公司壓力和處境頗為艱難。老基金管理公司憑借過去幾年的行政保護,實質是封閉式基金提供的資源,而在新一輪競爭中占據優勢。如果我國的基金管理公司數量太少,將不利于競爭,且易形成寡頭壟斷。因此,建議對新基金管理公司的第一只產品實行“綠色通道、優先審批”。
傘型基金與保本基金引發爭議
2003年3月,招商安泰系列基金與湘財合豐系列基金發行。但這兩只系列基金關于持有人大會以及基金治理結構的安排,卻存在較大爭議。10月份,《證券投資基金法》出臺,傘型結構的系列基金不受基金法的支持。系列基金不是實質性創新,僅僅是銷售創新或捆綁銷售一組基金。南方避險增值雖然獲得熱銷,但其在擔保、投資組合約定等方面也給市場留下爭議。
基金行業是智慧與誠信支撐的行業。智慧體現的是管理人的投資管理水平與能力;誠信體現的是管理人的信用。基金行業不是一個拼資本金的行業,這是該行業的底線。它無法取代銀行業,也無法象銀行那樣保證儲蓄本金與收益。越過這條底線的所謂創新就不是創新了,而是挑戰基金業的生存基礎,就是要革基金業的“命”。
當前基金業已經出現惡性競爭與不正當競爭的苗頭或端倪。老牌的幾家基金管理公司憑借封閉式基金提供固定管理費的優勢和前幾年政策保護(如新股配售)特許經營時積累的財力,試圖以雄厚實力進入需要資本金支撐的所謂新品種,迫使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無法與其在智慧與誠信上展開競爭。這些現象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如果在此階段不對若干重要問題有清醒的認識,可能影響基金業的發展進程。基金創新的依據是什么?如何辨別真“偽”創新?如何區分創新與越界?如何科學評價基金的創新?基金是“專業理財”,那到底是理什么“財”?這些尖銳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
基金聯盟發難招行發債
2003年9月,國內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公開《反對股權分裂下的掠奪性融資》一文,集體反對招商銀行發行100億元轉債。基金如此激烈的反應大大出乎市場的意料,但仔細思考卻是必然之舉。
中國基金業無法承受股權分裂之重。A股市場的主要矛盾越來越清晰,那就是股權分裂。在股權分裂的大背景下,所有流通市場的參與者都受到非流通股東的不公正對待,不僅中小投資者,包括券商基金也如此。
當非流通股股東以1元不到的成本準備繼續高溢價融資時,市場徹底明白了所有A股投資者都是失敗者。以基金為代表的流通股已經密切關注到當前內地證券市場再融資方面的奇特現象,即提出再融資的非流通股東一方并不拿出鹽真金白銀增資,反對再融資的流通股東卻要被迫付出真金白銀,從而導致“請客的不買單,被請的卻買單”。
在股權分裂的情況下,向A股投資者的高溢價融資,都是對A股投資者的掠奪。以前的融資是幾億,現在這些“大家伙”一出手就是100億,并且每年融資規模隨基數擴大都在遞增。不是基金和股民不支持國有企業,不支持資本市場,而是必須在具備起碼公平的基礎上才能支持資本市場的發展。因此,基金代表流通股股東第一次為維護自身權益而進行的聯合行動就具有重要意義。它意味著A股市場的股權分裂已經到了刻不容緩必須解決的地步。
封閉式基金繼續被邊緣化
與基金價值投資大放異彩不同的是,2003年雖然基金的業績大幅度提高,但封閉式基金作為一個交易品種仍然被市場所忽視。2003年對封閉式基金而言是令人尷尬的折價年。截止2003年底,封閉式基金的平均折價率為22%。
封閉式基金持續大比例折價嚴重損害基金行業的長期發展并沉重打擊持有人的信心。但今年折價率問題并沒有得到任何解決。封閉式基金依然成為“被遺忘的角落”。封閉式基金折價是由各種因素所導致,既有流動性損耗因素,也有市場交易與供求因素,還包括其他政策或特定特征所帶來的影響。除上述這些因素外,結合國內基金業實際情況來看,邊緣化也是導致封閉式基金持續大比例折價的重要原因。
基金管理公司內部資源向開放式基金傾斜。由封閉式基金持有人提供的巨額管理費被大量消耗于開放式基金發行及運作體系上。從1998至2003的5年中,封閉式基金持有人為基金管理公司貢獻了40多億元的管理費。正是這些巨額管理費為基金管理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大量的人、財、物資源被消耗在開放式基金上,封閉式基金正常運作所需的保障被削弱。有的基金管理公司在發行中公開宣稱優先扶持開放式基金,并將此做為開放式基金的“賣點”之一。雖然監管部門開展了基金管理公司內控大檢查,也引進第三方進行內控評價。但基金管理公司沒有受到來自封閉式基金持有人的直接壓力。基金業發展重點轉移,開放式基金成為基金業發展的主流,但為保證開放式基金主流地位而采取的“重開放輕封閉”思路卻讓封閉式基金付出沉重的代價。
“1+1”引發基金公司股權大調整
“1+1”政策形成于2002年7月中旬公布的《中國證監會發言人就基金管理公司(含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問題的談話》一文。在答復“一家機構可以參股幾家基金管理公司?”這個問題時,中國證監會發言人的答復是: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們鼓勵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和股東著力搞好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無論內資或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一家機構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包括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一家。這樣就形成“控股一家、參股一家”的“1+1”政策。
“1+1”政策出臺的背景主要是防止同業競爭,即一家大券商同時參股或控股兩家及兩家以上基金管理公司,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關系是一樣,在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存在同業競爭與利益協調的問題。按照“1+1”政策的要求,大多數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均面臨大范圍的股權大調整,力度之大,牽涉面之廣,負面影響不可忽視。如果配套措施未及時跟進,基金管理公司可能處于集體性股權調整的動蕩旋渦。
由股權轉讓熱潮而引發的基金資產控制權問題,對持有人來說是無奈的,自己的資產成為他人交易的“籌碼”。現在應該設計一套機制和程序讓持有人能保衛自己的資產不受非法侵犯。持有人應該有挑選基金管理人的權利。持有人無法最終決定自己資產的安全與穩定,從法理、道義和邏輯上都是講不通的。當前關于股權轉讓的討論,應將引導到如何保護持有人資產安全這個方向上去。
明確76個風險防范最低標準
2003年中國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為期4個月的首次內控大檢查,重點對基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控制情況”、“投資和交易風險控制情況”、“關聯交易控制情況”三方面的76個環節進行評估,基金管理公司內控檢查和整改落實過程的表現將作為批準公司基金產品的重要依據。
2004年將開始要求基金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進行專項評價,評價結果將會影響公司各項業務的資格。2000年10月,《基金黑幕》一文對基金的運作提出質疑。隨后中國證監會公布了調查報告。從那以后,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在中央交易室設置預警系統等措施限制明顯的關聯交易,基金之間的關聯交易趨向隱蔽與迂回。但管理規模較大的1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關聯交易。
在風險防范的最低標準中,最核心的內容當屬投資和交易風險控制。其評估點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投資流程,從投資研究、投資授權、投資決策、交易的執行一直到基金股權收入的確認、基金風險分析和業績評估。這其中,研究工作受到基金經理不當干預導致研究缺乏獨立性;沒有根據每只基金的特征建立和維護基金股票池;資產的配置決策違反基金契約的規定;基金經理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沒有及時對交易員進行有效考核等都同樣屬于風險責任。比照這些具體的量化指標,基金公司內部可以形成較好的防火墻體系,以確保有效防范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來源:證券時報 作者: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胡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