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將解決建設領域工程款拖欠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建筑業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通知說,由于建設領域信用體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善和執法不嚴,建筑市場供求失衡,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以及部分地區不切實際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等,造成在建筑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問題。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現象不僅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進一步加劇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影響了社會穩定。
通知指出,各地政府要對當地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重點解決房地產開發項目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清理與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嚴格項目審批和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培育信用體系,健全法規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檢查和清理。對有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其投資設立的項目開發公司),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督促其盡快還款。對拒不改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加大處罰力度,不批準其投資設立新的項目開發公司;計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不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不為其辦理用地手續;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在審批規劃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盡快解決拖欠的工程款。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將企業拖欠工程款情況告知該企業的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將其列為信用不良單位,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者不提供授信。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的工程項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徹底清理發生拖欠工程款的項目。對于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凡逾期未能基本解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除極特殊的項目外,一律不再批準其新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通知要求,對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各地要明確負責檢查和清理的部門,根據工程項目和工程款拖欠的具體情況,參照解決房地產開發項目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的措施辦理。同時,鼓勵建筑業企業主動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強監察執法,嚴厲打擊以各種名目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違法違規行為,幫助農民工追討工資。要對農民工集中的建筑業企業、在建工地進行逐一排查,檢查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和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對有拖欠和克扣行為的企業,責令其立即補發;不能立即補發的,要制訂清欠計劃,限期補發。凡因工程項目業主拖欠建筑業企業工程款,致使建筑業企業不能按時發放農民工和工人工資的,要嚴肅追究業主的責任,責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會公布。已獲得工程款的建筑業企業,要優先償付拖欠農民工和工人工資,對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和工人工資的建筑業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知強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繼續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有效控制建筑業企業數量和從業人員總量,遏制建筑市場的惡性競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批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強資質管理,避免自有資金不足的房地產企業進入市場,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隱患。計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項目審批管理,對于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營性工程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要防止一些地方利用拖欠工程款掩蓋建設資金不足的矛盾,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工商、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查處抽逃項目資本金的行為。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肅查處規避招標和假招投標,綜合整治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大力發展勞務分包企業,防止非法用工行為導致拖欠工資問題。
通知強調,有關部門要按照現行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要按照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統一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監管中不依法行政、不嚴格執法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個人,要嚴肅追究其行政責任。同時,為推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有效解決,由建設部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協商制度,指導各地開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