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如何推動醫患糾紛的公平合理解決,是民眾生活中頗為關注的問題之一。中國衛生部常務副部長高強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表示,為進一步避免醫患糾紛,使醫患糾紛得到科學、公平的解決,衛生部將采取四條措施。
一、要盡量防止和避免醫患糾紛發生。據調查顯示,醫患溝通不到位是造成醫患糾紛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我們在全國各地學習和推廣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加強醫患溝通、轉變服務理念”的經驗和做法,以避免和減少醫患糾紛。
二、進一步宣傳、貫徹《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要了解和掌握《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依法管衛生、依法執業,也要人民群眾熟悉條例規定的內容,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能夠及時依法解決。
三、督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規范執業。2002年衛生部已印發7個專業的《臨床診療技術操作規范》,2004年將陸續印發其他專業的操作規范和《疾病診療指南》,指導、幫助醫務工作者規范執業,提高醫療質量,保證醫療安全,減少醫療糾紛。
四、加強制度建設,認真做好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從制度上保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依法公開、公正、公平地開展,堅持及時、便民原則。對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過程中出現的徇私舞弊、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高強亦指出,2002年9月1日已開始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醫患糾紛的正確解決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依據。(白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