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9日電 8日,北京市紀委召開會議,要求全市的奧運場館、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都必須實施“陽光工程”,做到“十公開”、“十不準”。此外,工程建設項目中一旦出現職務犯罪和腐敗問題,相關的政府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都將成為第一責任人。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奧運建設工程僅重點項目就有142個,涉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場館建設、環境保護、通訊等方面的投資達2800億元。而建筑行業也成了腐敗案件的高發領域。據統計,近五年來,北京市城建系統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454件,其中職務犯罪194件,占42%,有14件違法違紀案件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且涉及的都是一把手。
為堵塞漏洞,建設廉潔優質高效的奧運工程,北京市紀委、市監察局日前作出了《關于在基本建設中實施“陽光工程”的意見》,要求全市建設項目必須實施“陽光工程”。實施“陽光工程”的內容包括“十公開”,即審批公開、規劃公開、用地公開、收費公開、拆遷公開、招標公開、采購公開、施工公開、執法公開和驗收公開,并明確規定了十項“不準”:不準超越職權辦理審批手續;不準擅自改變規劃;不準違法占用集體土地;不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準擅自變更、虛報和挪用拆遷專項資金;不準違反規定干預建設工程招投標;不準搞私下交易收取回扣;不準無證擅自開工;不準擅自設立行政檢查和處罰項目;不準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按規定審計驗收。(譚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