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5日北京電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規定,自2003年8月1日起,醬油、醋、米、面、油等5類生產加工的企業,未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經檢驗合格并加貼QS食品質量安全標志的產品,將不得出廠并銷售。醬油行業有關人士建議進一步完善這項市場準入制度,從根本上杜絕三氯丙醇超標的醬油進入市場,危害廣大消費者。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7月7日印發了用于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保證產品質量必備條件的審查和強制檢驗等工作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該通則中對產品要求規定,醬油等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以及企業明示的質量要求。也就是說,醬油企業能否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和QS質量安全標志以及強制性出廠檢驗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醬油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醬油現行標準恰恰沒有對三氯丙醇的限量要求。
中國釀造行業泰斗、原輕工部食品局高級工程師包啟安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醬油行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強制性檢驗和QS標志與根除害人的三氯丙醇醬油之間沒有必然關系。
按照2001年頒布實施的釀造醬油、配制醬油和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三個標準中,僅僅在配制醬油的原料——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標準中對三氯丙醇含量做了強制性的限量規定,每公斤不得超過1mg;而配制醬油要求,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不得超過50%,也就是說,合格的配制醬油中三氯丙醇含量應遠遠低于1mg/kg。不過,三氯丙醇超標的產品是以醬油而非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的產品形式出現,而現行的配制醬油標準中沒有三氯丙醇限量指標,造成的結果是即使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的三氯丙醇超標,也無法確切判定其產品為不合格。
2001年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通報了濟南市場醬油質量專項檢查情況,抽樣合格率盡管高達92.7%,不過卻明確指出,因為在國家標準的檢測項目里沒有規定醬油中三氯丙醇的限量,為此對8批三氯丙醇超標者無法判定為不合格。
包啟安呼吁,眼下的當務之急是修改醬油標準,加入三氯丙醇限量指標,從最基礎的標準層面保證醬油市場準入制度初衷的實現。據報道,7月17日,醬油標準起草單位之一石家莊珍極釀造集團已向中國調味品協會和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委員會建議,盡快修訂醬油標準,在釀造和配制醬油兩項標準中加入三氯丙醇限量指標,作為判定醬油合格與否的一條強制性項目,以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健康。(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