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現年55歲的安徽省蒙城縣原縣委書記孫孔文因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日前被起訴。
據新華社消息,記者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了解到,公訴機關指控孫孔文收受他人財物價值32.9萬元,對家中價值約190萬元財物,孫孔文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據辦案人介紹,孫孔文斂財的手段幾乎都是“賣官”,速度之快也令人吃驚:16起主要受賄案件都發生在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這兩年零五個月的時間內,即他任蒙城縣委書記期間。
1997年底,時任蒙城縣職高副校長的葛悅獻向孫孔文表達了想到岳坊鎮任教委做專職副主任的想法,并送給孫孔文4萬元。孫孔文分別給縣教委黨組書記和主任打了招呼,由縣教委將葛悅獻擬任岳坊鎮教委專職副主任的意見上報縣委組織部。1998年1月16日,葛悅獻被縣政府正式任命為岳坊鎮教委專職副主任。
1998年初,阜陽市房產局局長李培文和離任的蒙城縣建委主任于剛向孫孔文推薦馬斌擔任蒙城縣建委副主任兼房產局局長。1998年農歷正月十四下午,馬斌到孫孔文的住所,將兩萬元現金送給孫孔文。同年3月5日,孫孔文向縣委組織部部長交代準備讓馬斌任建委副主任兼房產局局長。組織部長按照孫孔文的要求,將馬斌擬任建委副主任兼房產局局長的意見報縣委書記辦公會議和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獲得通過。
1998年初,孫孔文對馬集鎮黨委書記趙峰表示,他打算調趙峰到縣計生委任職。之后的一天晚上,趙峰向孫表示其愿意到縣計生委當主任,并送給孫兩萬元。事后,孫孔文安排組織部部長將趙峰作為縣計生委主任的人選報縣委書記辦公會議和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獲得通過。
據行賄人交代,他們通過買官拿到“官帽”后,經常利用中秋節、春節的機會,送錢物給孫孔文。
據了解,孫孔文于1982年大學畢業,曾任阜陽行署外經委主任、蒙城縣委書記、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安徽省社科院副廳級督導員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