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0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記者從北京市國土房地局獲悉,北京市將在年底前對北京市物業管理行業出重拳,并出臺《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國內首部物業管理行政法規———《物業管理條例》已于昨天正式出臺,將于今年9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小區物業管理費到底應收多少?原本規劃中的小區綠地為何挪作他用?新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將為解決上述困擾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多年存在的“疑難病癥”提供法律解決依據,同時標志著中國物業管理進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新時期。
新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在對人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上作了相應的規定。其中主要包括: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這樣避免了當前發展商和物業管理公司普遍存在的“近親”操作,保證了物業管理的公正、公開;明確規定了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享有的十項權利,同時又必須履行的六項義務;明確了前期物業管理中,開發商必須和買房人簽訂物業公約,解決了過去大多數買房人臨到入住才知道物業管理費的不合理現象;明確了業主管理委員會和業主大會的關系,一切權利屬于業主大會,解決了過去一些不法開發商“收買”少數業主管理委員會成員,損害大多數業主權益的現象;明確了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的處理辦法;明確了水電費該誰來收取的問題;小區內公建配套設施被挪作他用的現象也有了解決辦法等。
據建設部有關人士透露,作為與《條例》配套的《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和《業主大會規程》也即將印發,此外,建設部還正在抓緊制定《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等其他配套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記者王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