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為確保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日前,教育部就今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抵制打招呼寫條子“說情風”,不得隨意更改招生章程中的承諾,防止錄取工作后期各種腐敗現象,杜絕一切形式的亂收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高等學校的黨政一把手對本地區、本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和廉政建設負責。對考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不能及時妥善處理、造成工作損失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當事者,并追究有關主管領導的責任。
教育部強調,要根據今年防控非典考場和工作人員增多的情況,強化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招生和紀檢監察工作人員中有直系親屬參加今年高考的,必須回避。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學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杜絕一切形式的亂收費。普通高等學校定向生、特長生、預科生、專升本學生應與同等學歷層次本專科學生執行同樣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除按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外,不得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不得以降分錄取的形式高收費、亂收費。禁止任何高等學校委托“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