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曲樂恒車禍事件”23日經過了最后一次調解,“不同意”三個字將謎底留給了法庭。
23日上午9時,在沈陽市東陵區交警大隊的安排下,張、曲兩家再次接受賠償調解,張家依舊請律師代理,而曲家則由曲樂恒的大姐和姐夫出面參加調解。交警部門為張、曲兩家起草了一份調解協議書,上面規定了曲樂恒以前近40萬元的醫療費用都由張家支付,而曲樂恒以后的生活費和繼續治療的費用都沒有寫進這份協議。代表張家出庭調解的律師在協議書上簽上了“同意”的字樣;而簽署了這個協議就意味著曲樂恒以后的治療和生活費將自行支付,曲樂恒的大姐在協議上簽上了“不同意”,這三個字不僅意味著兩次調解的失敗,同時宣告了此事只能通過法庭來裁定。
曲樂恒以后是否應該接受治療、費用的出處導致了調解的最終破裂,為此記者采訪了曲樂恒在北京的律師。“治療的概念有兩種,搶救治療和康復治療,醫院可以證明曲樂恒現在還需要做康復治療。”曲樂恒的代理律師說,“曲樂恒以后的治療和生活都需要維持,調解不成功,通過法庭解決是最后的辦法了。”據悉,隨著交管部門調解的失敗起訴已經提上了日程,曲樂恒以及他的律師已經開始著手準備開庭需要的各種材料,曲樂恒將作為原告起訴張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