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8日電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緝私局、廣東省公安廳于近日聯合發布通告,警告和敦促在珠江口地區從事成品油走私犯罪或者相關的其他犯罪活動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并在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之前向當地司法機關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實。
近年來,珠江口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動一度十分猖獗,海關總署緝私局近期加大打擊力度,全面查處珠江口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動,依法對一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為進一步打擊走私等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維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司法機關將依據其犯罪情節輕重及有無立功表現等情況,依法對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司法機關公布了受理電話:當地110或020—81102105,在上述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