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5日電 經過兩周的緊急磋商,日本朝野兩大黨自民黨和民主黨就“有事法制”相關法案的修改細節達成協議,小泉內閣于去年向國會提出的“有事法制”三法案預計將于本周內在眾議院通過,再經移送參院審議后生效。
法制日報發自東京的報道稱,所謂“有事法制”,其主旨是就日本遭到外國武力攻擊后政府及自衛隊的對策進行規范,去年4月,小泉政府以內閣立法的形式向國會提出了《武力攻擊事態對應法案》、《自衛隊法改正案》和《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改正案》。《自衛隊法改正案》旨在保證“有事”時自衛隊能更加順利的執行戰斗任務,比如將使用民用土地的手續簡單化、提高物資調撥的效率等;《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改正案》旨在對“有事”時設立的安全保障會議予以職能強化,擴大首相的權限等;而《武力攻擊事態對應法案》在三法案中處于基本法的位置,就遭到外國武力攻擊時政府對策的基本理念和程序進行了規定。
根據這部法律,“武力攻擊事態”包括兩種情況,攻擊已發生(含有可能發生)和緊急形勢下可預測到的攻擊,對于后者,由首相召開安全保障會議做出最終判斷。
日本關于“有事法制”的議論由來已久,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福田內閣著手對相關法律展開研究,但由于在冷戰時代日本政治大框架“五五年體制”下,左右兩派勢力相對均衡,輿論方面也是擁護放棄戰爭權的“和平憲法”的聲音占壓倒多數,“有事法制”一直未能提到立法日程。但隨著冷戰的結束,美國要求日本在其全球軍事戰略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逐漸放寬對日本發揮軍事力量的限制;日本國內回歸所謂“普通國家”的意見更是甚囂塵上,為甩掉“歷史包袱”,突破“和平憲法”的禁區,全面成為政治大國、軍事大國推波助瀾。在這種大背景下,“9·11”恐怖事件對傳統安全觀的沖擊,以及通過大肆渲染朝鮮軍事力量對日本的現實威脅所造成的社會效果,同時,日本總體政治右傾化加劇,則是“有事法制”通過的現實政治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即將通過的“有事法制”相關法案,在很多重要的方面規定曖昧、模糊,比如,關于“武力攻擊事態”的定義,據首相官邸的說明資料中顯示,某國在開始向導彈填注燃料時,政府就可依國際形勢判斷為對日本的“武力攻擊”,這不僅有與“專守防衛”的方針相悖的嫌疑,而且還使政府內部主張“先發制人”打擊的聲音帶有了某種現實的可能。(華曉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