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五月一日電(張恩張云)針對山西“非典”蔓延的嚴峻情勢,山西財政等部門作出規定,為盡早及時控制和消除“非典”疫情,對全省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以及社會低保對象等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中的“非典”患者其醫療費用給予特別對待。
根據此項規定,凡山西各地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對象中的“非典”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無力承擔的,可在定點醫院憑《低保證》記賬,經有關部門審核后由當地財政部門報銷。此外,對城市流動人口、貧困農民等特殊困難的“非典”患者,個人確實無力承擔醫療費用者,也將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補助。
山西省財政廳有關人員表示:對于“非典”患者在醫治中醫療經費的使用,財政部門都將嚴格依照國家政策規定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證各類“非典”患者得以及時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