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八日電(記者曾利明)為解決木通品種的混用問題,保證用藥安全,國家藥品和食品監督管理局日前決定,取消關木通(馬兜鈴科)的藥用標準。
國家藥監局在四月一日發出的《取消關木通藥用標準的通知》說,凡生產龍膽瀉肝丸(含濃縮丸、水丸)、龍膽瀉肝膠囊(含軟膠囊)、龍膽瀉肝顆粒、龍膽瀉肝片的企業,務必于今年四月三十日前將處方中的關木通替換為《中國藥典》二000年版二00二年增補本中收載的木通(木通科)。其他國家標準處方中含有關木通的中成藥品種,務必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前替換完畢。替換后的品種涉及原標準需要修改的,須將修訂后的標準報國家藥監局藥品注冊司。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監部門加強對含有關木通的中藥制劑的監督管理,并通知轄區內藥品使用單位:含關木通的中藥制劑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腎臟病患者、孕婦、新生兒禁用;兒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此類制劑不宜長期使用,長期服用者應定期復查腎功能。
據知,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國家藥監局已發出有關加強對龍膽瀉肝丸監督管理的通知,決定從今年三月一日起對含關木通的“龍膽瀉肝丸”嚴格按處方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