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5日電 在“3·15”到來之際,中國民航報昨天刊發文章《“維權”不只在“3·15”》強調,我們缺少的不是投訴點,而是受理投訴的方式方法和及時解決投訴事件的有力措施;我們缺少的不是監督機制,而是切實貫徹監督機制的具體舉措。
文章說,每年的3月15日是全國維護消費者權益日。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加強,廣大消費者已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對于企業來講,應該站在維護消費者的立場上,本著顧客就是上帝的理念,從消費者利益出發,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
文章指出,作為航空企業,我們輸出的最終產品是服務,我們的消費者是廣大的旅客。讓旅客們“走得了,走得好”,是我們不斷追求的目標。改進我們的服務工作,提高旅客的“回頭率”,減少旅客投訴率,是關系到我們的事業能不能長足發展的關鍵問題。
文章認為,從購買機票開始,旅客就享有被服務的權利。服務質量的高低,決定著旅客對航空公司的滿意度和信譽度。對于常規性的服務,各個公司基本體現不出明顯的差異,但對于一些特殊旅客的服務,如航班不正常的旅客、身患疾病的旅客等,才能真正凸顯出服務質量的優劣。這是因為在非常規的條件下,一方面既能暴露出服務的不足之處,另一方面也更能體現出服務工作的過人之處。航程有限,真誠無限,往往就體現在點滴之間。
文章說,從全國機場和航空公司對服務監督的運作情況來看,硬件設施很完備,機場候機樓有旅客意見箱,飛機上有旅客意見卡片。我們缺少的不是投訴點,而是受理投訴的方式方法和及時解決投訴事件的有力措施;我們缺少的不是監督機制,而是切實貫徹監督機制的具體舉措。旅客對我們服務工作的評價難免褒貶不一,對于旅客的贊譽,要繼續努力,不能驕傲自滿;對于旅客提出的意見,不能聽之任之,不聞不問。旅客的很多意見建議是中肯的,反映出我們工作中的種種不足,如何將這些有益的意見建議落實到工作中,將旅客的投訴轉化成我們改進服務質量的動力,將旅客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轉化為我們整改的方案,這是需要我們認真對待的。
文章強調,充分發揮監督機制的作用,令行禁止,言而有信,該獎則獎,該罰則罰,始終堅持“旅客第一、服務至上”,才能真正改進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贏得旅客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