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二月十九日電(記者 于俊)正在召開的上海市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公布的材料顯示:過去五年,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認真行使監督權,加大監督力度,注重監督實效,監督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作為地方最高權力機關,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不斷改善法制環境。五年來,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公民權益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和司法工作等方面的六十三件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配合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對證券法、科技進步法、食品衛生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等十八件法律的執法檢查,有力地推動這些法律法規的實施。
五年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有計劃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及其部門一百零四項專題報告和匯報,組織代表開展檢查和視察,有力地支持和推動了政府工作。其政府監督的工作重點是,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推動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抓住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監督,推動政府部門解決好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強化對政府轉變職能的監督,推動政企分開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依法行政。
與此同時,加強了對審判、檢察機關工作的監督,促進公正司法。
有關人士指出,回顧過去的這五年,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特點是:圍繞提高監督實效進行實踐與探索,加大監督力度,拓寬監督渠道,改進監督方法。其中一是嚴格依法監督,監督的重點放在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上;二是抓大事,緊緊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監督;三是強化監督調研,力戒形式主義,運用專題調研、明察暗訪、抽樣調查、定量分析、向社會公布監督事項等多種方法,掌握實際情況,找準問題,提出有質量的監督意見和建議;四是分層實施,每年集中重點監督事項,組織專門委員會和區縣人大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監督,工作更深更實;五是注重監督實效,既發現問題,又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注重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推動改進工作;六是人大監督和輿論監督相結合,對嚴重違法現象予以公開曝光,增強了監督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