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廣西網2月10日電 廣西柳江縣穿山交警中隊副中隊長曾XX,因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近日被查處。據稱,這是公安部“五條禁令”頒布實施以來,廣西第一個觸到“高壓線”的民警。
據南國今報報道,2月8日晚,曾在柳江縣百朋鎮老家吃飯喝酒后,駕駛一輛自家的私車回到縣城拉堡鎮。后又應中學同學李某請求,駕車送李到柳州。他在將李送到柳州市工人文化宮后,又獨自駕車經魚峰大轉盤向飛鵝路駛去。
在駛到谷埠街口附近時,他的車與一輛迎面駛來的微型車發生碰撞,造成對方車輛損壞。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交涉,但沒有結果,對方于是報警。柳南交警大隊接報前往處理時,在知道了曾的交警領導身份后,向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報告。市公安局督察支隊馬上趕到現場與柳南交警共同對事故進行了處置。接著,曾某因涉嫌違反公安部新頒布的“五條禁令”酒后駕車,被警務督察帶回調查。經查實,曾XX在駕車前喝了酒。
由于曾某在全國公安機關正在貫徹落實公安部頒布的“五條禁令”期間,酒后駕車并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嚴重后果,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引起了柳州市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據了解,柳江縣交警大隊2月9日已就曾某嚴重違紀的問題進行了通報。
公安部的“五條禁令”頒布后,柳州市公安局出于對廣大公安民警的關心和愛護,為避免民警因一時不慎觸了“高壓線”,曾將“五條禁令”的內容縮印制成《禁令卡》,讓民警們隨身攜帶。但曾某還是違反了禁令。(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