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電(趙勝玉)中國第一輪省級礦產資源規劃目前已全部完成。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潘文燦在今天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省級礦產資源規劃通過多條途徑,努力提高礦產資源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省級礦產資源規劃于二00一年啟動,截止到二00二年十二月,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全面完成了全國三十一個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審批工作。潘文燦說,這標志著新中國成立五十三年以來中國第一輪省級礦產資源規劃的誕生。
潘文燦說,省級礦產資源規劃通過六條途徑,努力提高礦產資源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一是大力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評價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提高礦產資源的可供性,特別是把加強資源瀕臨枯竭的大中型礦山的周邊和深部的找礦工作防在突出位置;二是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宏觀調控,通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控制、開發利用結構調整、礦業城市結構調整、開發利用布局的調整優化等,從宏觀上優化配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向;三是提高礦產資源的合理利用水平,通過化定規劃分區,設定礦產資源開采準入條件,提高資源利用率等手段,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四是對一些特殊礦產和特殊礦區實行強制性、保護性開采,保護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資源基礎;五是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建立安全、穩定的礦產資源供應體系;六是在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同時,采取有力措施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業”。
潘文燦說,實踐證明,省級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促進了礦產資源利用方式從無序向有序轉變,從粗放向集約轉化,從重開發、輕保護向開發與保護并重轉變,從重資源開發、輕環境保護向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轉變;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方式從重微觀、輕宏觀向宏觀調控和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并重轉變,從以行政審批為主向建立政府管理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轉變,從單一的資源管理向資源與生態保護并重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