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日前出臺的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方案中,第一次全面系統地對海外歸國高層次人才來無錫創業提出一攬子扶持政策。
新方案明確,對高層次人才來錫創業實行“五優先”,即優先辦理入境和永久居留手續,優先提供住房保障,優先提供資金扶持,優先提供經營場地,優先提供交通保障。其中,按規定將分別予以300-500萬元不等標準的科研經費,另外還發給本人30-100萬元不等的安家費。
對于直接進入產業化,且當年銷售額達到7000萬元的外籍人才,由所在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在該市優先和重點發展產業或行業新創業的企業,當年吸納就業規模達到100人以上,其中吸納本市戶籍人員達到50%以上,并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所在地區政府將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最長享受期限可達3年。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員創辦的科技創業型企業,按規定可以獲得50-200萬元不等的專項貸款。(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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