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網上發帖曬恩愛
可能侵犯妻子隱私權
誰冒充我發帖求包養 后續
27歲的重慶美女靜靜(化名),被人冒充網上發帖求包養,姓名、電話、住址甚至連離過婚等隱私信息及數張照片,都被人發到了網上。本報昨日17版報道后,引起了讀者極大關注和口水戰。
“網上發帖點名道姓罵‘小三’,即使說的都是真的,你也會構成侵權哦!笔鼙緢笱,重慶雷力律師事務所律師藍輝文,為大家點評網絡常見的四類揭短、罵人、中傷帖子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隱私侵權 民不告官不理
“這是典型的網絡侵權。”藍律師表示,其性質相當惡劣,可認定是侵犯了他人隱私,損毀了他人名譽。
司法解釋也明確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對上述的侵權行為也規定了其法律責任,即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刑法的相應處罰規定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藍律師提醒說,此罪需受害人自己到法院告狀,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發帖罵“小三”可能侵權
“小三也有隱私權!彼{律師稱,在網絡上發布傳播謾罵“小三”的事,即使內容是真實的不光彩事實,“小三”同樣可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網上發帖講述自己的情色故事,甚至大搞連載,“如果涉及淫穢內容,可能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
“即使講自己的故事,也不能把別人攪進來。哪怕是夫妻一方曬恩愛,只要對方沒明確同意,一方擅自曬恩愛涉及到了配偶隱私,也可能構成侵權!彼{輝文說。
“此外,類似艷照門事件的發帖行為,行為性質相當惡劣,侵犯他人隱私,這可能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藍輝文表示,如果傳播者以牟利為目的,會遭到更嚴厲的處罰,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受害人也可以“侵犯他人名譽權”,要求傳播者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7月實施
“網絡侵權”可喊網站刪帖
今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將正式實施。網絡侵權,是這部法律關注的重點之一。
我國民法學界領軍人物,曾參與合同法、物權法、民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的王利明教授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談到,目前比較突出的各種網絡侵權,如“艷照門”、非法披露他人隱私及在網絡博客、論壇上隨意侮辱他人等,都是《侵權責任法》關注的。此法也進一步強化了對公民肖像、名譽等權利的保護。
據悉,《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本組文/本報記者 肖玉
律師點評:發帖揭露罵“小三”,即使內容屬實,也算侵權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薇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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