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20日起,廣州市1313家食品加工企業都要增設一個職位———食品質量安全主任。這位食安主任對內必須有食品出廠監督權,但區別于一般的“質檢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他將負責召回處理、溯源調查;對外他將接受廣州市質監局的培訓、考核和動態管理。在廣州長隆集團剛剛結束的招聘中,食安主任薪酬在3000元至4499元之間。形成制度化后,廣州市還將建立食安主任人才庫,方便食品企業選擇人才。
食安主任必須是“中層”
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廣州很多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即使是部分大企業,也只是看重市場、關心效益,忽視質量管理和食品安全,雖設有專門的質量管理人員,但一般只負責檢驗工作,地位不高,權限不大,難以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小企業更甚,老板一人包打天下,既抓生產也管質量,素質、精力有限,質量把關力不從心,食品安全管理處于空白或流于形式。
剛剛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也有明確要求:企業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此市質監此次試行“食品企業質量安全主任制度”,要求廣州市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都應至少聘任1名食安主任,他在企業內必須是一個中層職位,有一定的權利,對本企業食品出廠負有監督權,有權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產品出廠,一旦發生質量事故,他還要負責組織協調企業內部的溯源調查、召回處理、統計和報告工作。
質監局考察食安主任工作
雖然新制度目前只是試行,鼓勵企業積極參與,自行選拔食安主任擬任人選。但市質監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不配備食安主任的企業,將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巡查頻次。
企業也別想隨便推一個人出來應付了事。市質監局將對每個企業的食安主任實行動態綜合評價。食安主任上崗后,由區質監局持續跟蹤考察其工作業績,結合人員素質、繼續再教育情況、企業質量安全落實情況,開展動態綜合評價。對工作表現優秀的,予以表彰,鼓勵企業繼續聘請。對工作表現較差的,建議企業撤換、辭退。
據悉,從市質監局去年提出該想法后,已有不少廣州企業增設此職位。如廣州長隆集團之前就已發出啟事招聘食安主任若干,薪酬在3000元至4499元之間。(記者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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