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靠門票拉動當地旅游經濟發展,顯然不如發展餐飲間夜更能整體拉動區域旅游經濟。本報記者 劉旻 攝
新聞關鍵詞“消費券”加上“旅游”這個定語,一時間在各個地方演繹出了不同的版本。從最開始成都推出的針對低收入群體的消費券之后,各種消費券開始輪番上場。“旅游消費券”的本義應該是什么,它在現實中的限用條件是什么?最重要的是,旅游消費券能否產生預計的“乘數效應”?
緣起
消費券是杭州的自我營銷
從今年2月底開始,杭州較早正式面向以長三角地區為重點的國內及港澳臺旅游市場免費發放240萬份總面值為1.5億元的“杭州旅游消費券”。
杭州市旅游消費券的使用規則是“凡持有消費券的游客可以在杭州及7個區、縣的旅游景點(僅限首道門票)、飯店(僅限房費)、茶樓、足浴等旅游服務場所使用。游客憑券支付時每滿40元抵用10元,上不封頂,同時還可以享受商家原有針對散客的優惠措施。”
對此,原旅游科學研究所所長王興斌認為,“消費券”會讓周邊的一些市民得到實惠,實際上外地游客在杭州旅游消費拿到的7.5折的價格優惠,當然不包含從居住地去杭州的交通費。對鄰近的上海居民,拿到“消費券”后大多會去一次杭州,但遠在數千里之外的游客即使拿到“消費券”后,對他們是否旅游不會產成根本性的影響。
杭州的做法更多是一種城市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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