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場上頗為流行的“蘆薈熱”,衛生部等六部門日前發布了一則公告,要求今年9月1日起,蘆薈產品必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針對這則公告,不少消費者感到疑惑,既然蘆薈是清熱解毒的美容佳品,為什么有關部門還要發布相關規定并進行限制?對此,一位中醫藥專家告訴記者,蘆薈屬于苦寒類藥物,不同體質的人使用蘆薈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消費者不應盲目大量、長期使用或食用蘆薈產品,“蘆薈里面含有一種蒽醌類物質,這是一種刺激性瀉藥,如果長期食用,容易產生依賴性,甚至導致大腸黑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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