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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光斌
毛澤東早就說過,正確的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美國一家著名思想庫的箴言是,人就是政策,政策產生結果。看來,無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都深刻地認識到人之于成事的重要性。
正因如此,共產黨才歷來重視干部作風建設,而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河北省花大力氣整頓干部作風,尤為及時與必要。畢竟,通過作風整頓而形成的道德壓力并進而可能形成的道德自律,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干部的責任意識。
不過,標本兼治,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我們知道,干部作風只不過是一套心理狀態和行為方式,是體制和制度安排的外化表現。因而,只有改革與干部作風密切相關的體制,干部作風才能得到根本的持續性好轉。否則,整頓之后,便可能死灰復燃。
那么,有哪些最重要的體制關系到干部作風呢?
首要的當然是用人制度與監督制度。一個完整的權力流程包括權力的產生(上游)、權力的行使(中游)和權力的監督(下游),也就是干部的產生過程、干部作為以及對干部作為后果的監督。要使干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監督必須從權力的源頭做起。也就是說,不管是直接選舉的干部,還是間接選舉的干部,以及被任命的干部,都必須真正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為此,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必須完善內部的制度建設,同時,對于干部的每一個項目和每一個工程,都必須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審計。因此,建立真正能約束干部行為的權力機制,是轉變干部作風的根本。
其次,加速行政體制改革。目前,各級政府部門設置依然具有計劃經濟的特征,即還有各種以行業和產品為基礎的主管部門。正常來說,行政部門應該是政策的執行者,只努力追求政策執行的效率。但是,因為決策機制不健全,在很多場合,實際情況往往是部門決策,政府背書,很大程度上行政部門成了政府的決策部門。這就使他們有能力將自己的“部門利益”凌駕于社會公共利益乃至國家利益之上。
不僅如此,由于行業和產品的交叉性,必然導致部門的重疊、功能的交叉與利益沖突。在市場經濟下,這些行業主管部門很容易演變為該行業或產品的利益代言人,并因利益沖突導致機構之間的矛盾——有利益的事大家爭搶,要負責任的事相互推諉。
為此,必須加速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厘清部門職責,方可使干部作風得到真正轉變。
第三,建立一套責任制規則。沒有縝密的責任制規則,干部所履行的政府職能就變成了權利和權力,而不是責任。三鹿事件,典型地反映出一些干部對關系群眾生命安全這樣的重大問題麻木不仁。而麻木不仁的背后則是缺少責任制規則,使得少數公務員把政府權力當作實現自己私利的“事業”,而不是履行政府職能與責任的手段。
(摘自《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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