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七部門探索建立創建“平安醫院”長效機制
2008年04月09日 08: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4月9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共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中醫藥局近日印發《全國“平安醫院”創建工作考核辦法及考核標準(試行)》,旨在客觀評價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取得的成效,總結“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經驗,繼續深入推進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探索建立創建“平安醫院”長效機制。
據介紹,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創建工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機制、醫院安全管理、醫療服務質量、醫患關系與醫療糾紛處理、加分項目、減分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等八個部分。考核對象為省級和省級以下平安醫院創建工作機構。考核采用上級創建工作機構考核下級創建工作機構,逐級考核的方式。其中,一票否決項目有:轄區醫療機構年度內發生負完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因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轄區醫療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誤導患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轄區醫療機構年度內發生擅自采集血液,發生臨床用血傳播疾病的重大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轄區醫療機構年度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事)件的。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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