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最近闡述各自在2007年工作重點時,均提出要推動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鼓勵企業提供廉價基本藥物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礎是,按照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則,制定適宜全民基本衛生保健需要的基本藥物目錄。
在近日召開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家藥監局局長邵明立認為,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能提高公眾的藥品可獲得性,促進“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解決,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他同時表示,今年,藥品監管部門將鼓勵藥品生產企業通過簡化包裝、定點生產、統一配送等方式,為農村和社區提供安全、有效、價廉的基本藥物。
同階段召開的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亦指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應作為國家藥品政策的核心。藥品的特殊屬性決定了藥品的生產、流通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質,不能完全靠市場調節。
同種藥品名稱價格將逐步規范
高強說,今年將建立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價廉的原則,制定基本藥物目錄;政府招標組織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產、采購和配送,并逐步規范同種藥品的名稱和價格,保證基本用藥,嚴格使用管理,降低藥品費用。同時,要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積極促進藥品生產流通的規模化和現代化,改變目前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監管難的狀況。嚴格企業和藥品準入,加強質量監管,確保藥品安全、有效。 (魏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