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自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了解到,根據加拿大食品檢驗署2009年5月2日緊急通報,在加拿大阿爾伯塔省一個養豬場的監測中發現了甲型H1N1亞型流感病毒。同時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第38號公告,要求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輸入豬及其產品,同時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加拿大的豬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根據公告要求,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輸入豬及其產品,停止簽發從加拿大阿爾伯塔省進口豬及其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撤銷已經簽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同時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啟運的來自加拿大阿爾伯塔省的豬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對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啟運的來自加拿大阿爾伯塔省的豬及其產品,經甲型H1N1亞型流感檢測合格后方可放行。
同時該公告還要求,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加拿大的豬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在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加拿大的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對來自疫區的交通工具作防疫消毒處理。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加拿大的非法入境的豬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加拿大發生豬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省自動列入禁止進境名單。(雒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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