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記者接到李先生來電,稱其表妹的孩子在德陽市人民醫院就診時突然死亡,他們認為是醫院延誤治療導致悲劇發生。
獲知此事后,記者立即趕到德陽市人民醫院進行調查。據了解,死者系什邡市張先生的孩子,張先生和妻子結婚八年,今年才生下孩子,孩子只有兩個多月大。
死者家屬:醫院延誤搶救時間
據張先生妻子范(音)女士介紹,20日晚上九點多,她正打算讓孩子睡覺,忽然發現孩子哭鬧異常,嘴唇微微發青。他們隨即將孩子送往什邡市人民醫院。什邡市人民醫院接診后表示,小孩病情嚴重,需送往德陽市人民醫院。當晚11點過,孩子被送往德陽市人民醫院兒科,由當時值班醫生石春林為孩子診斷。
范女士說:“晚上12點過,經石春林診斷后,孩子被送往普通病房開始輸液、輸氧。此時,孩子呼吸頻率已達80次/分。第二天早上3點半,輸液完畢,護士取走輸液瓶。我發現孩子渾身發冷,冒冷汗,就打算為孩子擦擦身子,孩子卻大哭大鬧。我趕緊喊丈夫去找醫生。我丈夫前去只找到了值班護士,向護士提出孩子病情加重,需馬上叫醫生的要求。但直到4點20,石春林才來為孩子作進一步診斷。將近5點,其他醫生趕來開始搶救,但孩子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院方:家屬未曾叫醫生
上午,死者家屬和醫院醫教部曾(音)姓主任在會議室商討相關事宜。曾主任稱,通過他的調查,醫院醫生并不是像家屬說的那樣叫了50分鐘后才到。曾說,據當晚值班護士介紹,孩子病情加重時,其家屬未曾呼叫醫生,自凌晨3點30分,護士取走輸液瓶離開病房后,一直到凌晨4點10分,護士聽到了該小孩的哭聲才叫來醫生,期間,未見家屬叫醫生。
死者家屬:院方改動病危通知書上面的時間
在今天上午的商討現場,死者家屬表示,院方在他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病危通知書時間進行了改動。
據范女士介紹,孩子于21日早上六點多死亡,院方在孩子死亡之后才將病危通知書交至家屬手中簽字。孩子死后,張先生等家屬要求院方提供處方、病歷等全部材料。但院方回答要6小時之后才能將材料交至家屬手中。21日下午,死者家屬得到了一些簡單的材料,包括病危通知書,但他們驚奇地發現病危通知書上面的時間已由原先的6點過改為4點過。且院方始終不提供處方、病歷等更加完善的資料。 范女士一邊把病危通知書復印件給記者看一邊說:“看嘛,這上面明顯就有改動的痕跡。”
院方:該負什么責就負什么責
醫教部曾(音)姓主任表示,一切醫院該負的責任醫院都會負,但需要通過法庭裁判。至于家屬質疑醫院改動病危通知書上面的時間,他說,“什么改嘛,那個病危通知書是4點多的時候寫的,當時醫生忙著搶救孩子去了,沒有時間給你們。”
下午,記者來到德陽市人民醫院院黨辦提出采訪要求被拒絕。一位張姓工作人員稱,媒體來醫院采訪需由市委宣傳部出具相關證明,隨后告知醫患糾紛由醫教部主管。在院醫教部,記者見到上午所見那位曾姓主任。曾主任以同樣理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鄧莉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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