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牛進長夫婦因認為北京航天航空大學(簡稱北航)校醫院在治療過程中用錯藥,導致兒子牛宇輝精神分裂,而向北航索賠500萬余元一案,昨天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1998年4月,北航大二學生牛宇輝因身體不適到校醫院就醫,出院后卻時常出現焦慮、暴躁等癥狀。同年10月,他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8年來,牛宇輝先后6次住進安定醫院興奮室(重癥病人病房)治療。
牛進長夫婦起訴稱,1998年4月14日晚上,牛宇輝在教室睡著后著涼,因身體不適于次日到校醫院治療。經檢查,他被確診為肺炎,并住院治療。皮試觀察時,牛宇輝發現注射皮試處仍有紅腫,但護士表示“沒有問題”。之后,校醫院開始連續給牛宇輝使用青霉素靜脈滴注,其間留在醫院陪護的牛宇輝母親發現兒子身上出現了密密麻麻的紅斑點,但醫院并未做處理。輸液至第5天時,牛宇輝身上長了大片藥疹后,被校醫院診斷為青霉素過敏。
牛進長說,校醫院主治醫師決定改用環丙沙星滴注,同時還用了可以導致精神障礙的地塞米松等藥,但在用藥前,校醫院并沒有告訴牛家有關藥物的副作用。約一周后,牛宇輝出現焦慮不安、慌慌張張等精神異常反應。從校醫院出院后4個月,牛宇輝被診斷已患上了焦慮癥,并從學校走失。被找到時,他的精神已極不正常。1998年10月,在牛宇輝患上肺炎半年后,他被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癥。此后,他的病情多次反復,并由于幻覺從二樓跳下,摔成骨折,不僅無法完成學業,還不得不反復住進安定醫院治療。事后,牛進長夫婦發現,北航校醫院給兒子使用的環丙沙星藥品說明書上明確指出,此藥有造成心理和精神障礙的嚴重副作用,青少年禁用。
認為牛宇輝患上精神分裂癥與醫生用藥有直接關系,牛進長夫婦向海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昨天,其代理律師李興華在庭審中指出了被告方的幾項醫療過錯。
他說,環丙沙星是針對具體的某種病菌使用的藥物,而北航校醫院并未對感染肺炎的牛宇輝做細菌培養檢查,就草率地使用環丙沙星是不對的。另外,北航校醫院也未實行內科護理常規中的三級查房要求,否則不可能到第5天才發現牛宇輝青霉素過敏。在總結完被告校醫院的“罪狀”后,李律師提出了包括醫療費、未來46年的護理費、住院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索賠共計500萬余元。
面對原告提出的巨額賠償,北航代理人江律師說,今后發生的一切費用北航方面目前不能支付,只能等到實際發生后再做商議。在牛家提供的治療花費發票憑據中,北航已為其報銷了部分。(庭審后,江律師告訴記者,這些報銷款并不是北航對牛宇輝的賠償,而只是出于人道對其進行的補償。)
北航代理人江律師承認牛宇輝曾因肺炎和腸炎在該校醫院住院治療,并在青霉素過敏后改用了環丙沙星,但他并不認為是該藥造成牛宇輝精神分裂。江律師稱,根據海淀醫學會的鑒定,校醫院使用環丙沙星符合藥典規范,據醫患雙方提供的材料及現有醫學文獻不能說明牛宇輝患精神分裂癥與校醫院用藥存在因果關系。家屬要求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重新鑒定,但該單位認為鑒定問題復雜,超出了其鑒定范圍而退案。
江律師說,該校醫院在治療中不存在醫療過錯,也沒有用錯藥。牛進長則認為,海淀醫學會鑒定并沒有依據兒子的藥方、真實病歷等材料,嚴重缺乏鑒定基礎。江律師說,校方曾與牛宇輝父母約定共同委托中華醫學會和教授級別的專家進行鑒定,但遭牛家拒絕。(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