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日前,衛生部和教育部聯合發布了《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對于學校未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防控,《方案》強調,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在癥狀消失24小時后,且晨檢無異常即可正常上學,無需出具醫療機構相關證明。
《方案》指出,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應堅持每日開展晨檢,特別是新學期開學或長假返校后一周內應強化晨檢工作。高等學校要通過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干部、寢室長等多渠道及時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要求其暫停上學,并及時就醫。同時要求,做好學生日常缺勤登記,及時了解缺勤原因,一旦發現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異常增多的現象,應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方案》要求,學校須加強疫情應對物資準備,應在廁所(洗手間)、食堂、宿舍、教室和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配備充分的洗手設施。并且,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讓每一個學生和教職員工都知曉甲型H1N1預防知識,包括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噴嚏后要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過的紙巾要扔入垃圾箱;不隨地吐痰;保證充足的營養和睡眠;鍛煉身體;自覺監測自我健康狀況,有病及時就醫,不帶病上課等。倡導師生保持健康行為,提高廣大學生、教職員工對流感防治的正確認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方案》規定,中小學校和高等學校應加強教室、圖書館(閱覽室)、教研室、宿舍等學生和教職員工學習、工作、生活場所的衛生與通風,特別是教室每一課間都要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學校的環境清潔工作,尤其是廁所(洗手間)、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會議室等公共場所。
同時,學校還應組織校醫或負責學校衛生工作的人員參加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或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及技術的培訓。建立健全校內有關部門和人員、學校與家長、學校與當地醫療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聯系機制,明確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報送渠道,保證信息暢通。
《方案》最后強調,各級各類學校應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案、工作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并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當地政府及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部署,在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下,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組織開展本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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